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被指控是花心台军宪兵副排长李世泓,明明已婚却还带着“新欢”参加集体结婚,甚至还接受媒体访问,遭人检举涉及重婚罪;不过检察官认定结婚采登记制,李世泓没有登记,所以不涉重婚罪,不予起诉。
原本在台军宪兵部队担任副排长的李世泓,不顾自己已婚的身分,竟然和“新欢”在2009年11月高调参加台军的集体婚礼,甚至在现场接受媒体采访,事后还将这段结婚影片放在网络上;台军方获知其荒唐行为后,2009年12月14日针对李世泓所犯案情召开惩处评审会,决议依“陆海空军惩罚法”记大过一次,并以不适服役办理转业,勒令李世泓退伍。
这名花心宪兵搞外遇还高调重婚,被网友骂翻天,但李的母亲居然还袒护儿子,除在博客呼唤儿子赶快回家外,看到儿子被网友痛骂,忍不住上网留言说,“儿子本来不是这样,都是媳妇害的。”
据悉,修正后的“民法”自2008年5月23日起,将“仪式婚”改为“登记婚”,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向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始生效力。板桥地检署检察官调查发现,“民法”修正后,重婚罪的成立显有困难,李虽携“新欢”参加集体结婚,但并无重复办理结婚登记,因此不构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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