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中正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卢映洁参加“公视”讨论“废除死刑”议题的节目,担任赞成废死的一方,网友认为她主张“发生社会事件,被害者需负的责任比加害人还大”,在FACEBOOK、PTT、网络论坛抨击她“脑袋有洞”;她认为原意被曲解,网友涉及人身攻击,告31名网友公然侮辱。
卢映洁说,犯罪原因很多,她非单方面指责被害人有错,录影现场说得很清楚,但被剪掉;部分网友曲解她原意,谩骂、甚至以不堪言语侮辱,例如“得了迷恋罪犯症”、“希望她被强奸一百遍”等。
卢映洁要求网友道歉,否则提告,但仅有一人道歉。警方表示,正循31名网友匿称、IP,积极追查网友身分,一一连络到案说明。
有网友认为“不道歉,就提告”是在威胁,“兴讼不是快乐的事”。卢映洁说,言论自由要在理性下进行,而非说情绪性的话,“若觉得你的言论正确,不是侮辱,何必怕被告?”
卢映洁于2010年3月26日在“公视爸妈‘囧’很大”节目,举某性侵死刑犯为例,指被害的数十位少女都因半夜逛网络聊天室,受凶手邀请赴约,被带往甘蔗园性侵得逞,“想问各位爸妈,你小孩晚上有没有起来上网?为什么三、四点不睡觉跟陌生人出去,你们都不知道?”
网友认为这番话,意指“少女被害,是她们自己的错”,还把责任推给爸妈。
卢映洁说,她举出该案例,是要表达台湾人不愿深入思考以及解决犯罪背后成因,只会用最简单的报复方式处理问题;犯罪成因复杂,被害人行为也是促成部分犯案的原因。但死刑执行后,真正犯罪起因少有人愿意深究,问题永远无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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