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中市一名已婚的杨姓男子,透过网路,与2名女子大搞“网交”,还互传“咸湿”电子邮件,被其妻子发现后,怒告3人通奸,其中赖姓女子坦承与杨姓男子发生性关系,赔偿杨姓男子的妻子15万元(新台币,下同),双方和解,至于吴姓女子虽然并未与杨姓男子“实战”,但法官仍判定吴姓女子妨碍杨姓男子的妻子婚姻生活,判赔1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
根据判决书指出,2009年5月间,杨姓男子之妻在电脑发现老公与2女的“网爱”纪录,其中与吴女往来的电子邮件中提及:“喜欢你抚摸我的胸”、“一直进入我”等“咸湿”内容,还有多张吴姓女子的裸胸相片。
杨姓男子之妻控告3人通奸,其中赖姓女子赔偿杨姓男子之妻15万元后和解,杨姓男子之妻撤销对赖姓女子与老公的控诉;至于吴姓女子则辩称并未与杨姓男子有肉体关系,但法官认定吴姓女子的行为已经干扰、妨害他人婚姻生活,判决吴姓女子赔偿杨姓男子之妻慰抚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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