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3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通讯传播委员会(NCC)23日召开记者会,并首次针对广播电视频道节目涉及违法部分首次主动移送地检署侦办。
发言人陈正仓表示,包含屏东之声、潮州之声、竹堑广播电台等3电台在联播节目中因为涉及违反刑法猥亵罪,未来将视地检署侦办结果,再决定是否裁罚,最高将可裁罚新台币51万元。
NCC表示,屏东之声等3电台在联播时段中,主持人在谈及男女性爱话题时,巨细靡遗地具体描述男女性行为的过程以及情节,甚至包括直接赤裸裸的形容性器官及相关肢体动作,已经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它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
传播内容处处长何吉森则说,虽然目前广播节目并没有分级制度,但是经过13位委员审议后,判断该节目已经涉及猥亵罪,因此先移送给地检署侦办,若不起诉再依照广电法处理。
何吉森强调,尽管该节目已经停播,但是由于3个电台是联播节目,因此若地检署不起诉,未来NCC最高将可以裁罚主播台屏东之声将裁罚51万,至于联播的潮州之声、竹堑广播两电台则各39万,而这也是NCC近年来第一次主动将违法的广电节目转送地检署侦办的案例。
参与互动(0) | 【编辑:吉翔】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