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2日电 陈水扁夫妇涉贪被判无期徒刑,儿、媳、兄、嫂也无一幸免,就连友人也被拖下水,全部获判有罪。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深究其因,吴淑珍的后宫干政,什么都管、什么都插一手,是让扁家陷入泥淖,难以自拔的主因。
判决书中指出,吴淑珍的兄嫂吴景茂、陈俊英与珍扁关系,应该知道为不法所得财物,非但不告诫制止其不法行为,却仍加以收受、搬运、掩饰而洗钱,法官最后因其未获利而未判重刑,但吴景茂却因此而被羁押。
另外,判决书指出,蔡铭哲于吴淑珍默许下,在外自居为被告吴淑珍助理,不事正业终日思以媒介贿赂得利。
判决书也批评,蔡铭杰因其姐蔡美利而与吴淑珍熟识,其有台大法律系的智识程度,却明知为贪污赃物却收取自用,明知涉及不法所得财物仍甘愿为吴淑珍洗钱,妨害追查。
针对吴淑珍的强势,法官在判决书中痛批,吴淑珍以“总统”夫人之尊,假藉权势地位,获取巨额私利,甚至将公款纳入私囊。她与民间企业往来,却将陈水扁职权,限缩成服务财团豪阀,已失所分际。
吴淑珍在“国务机要费”审理期间,十七次以医生诊断证明请假不出庭,但在机要费并入扁家弊案审理后,不仅如期出庭,还当庭承认涉犯伪造文书部分,与陈水扁的不合作抗争,态度完全不同。
判决书批评,陈水扁夫妇犯后不知以民意为依归,还穷尽权力,以可操纵之行政及党政之力,大肆进行全面性之灭证、伪证及串供,破坏司法信誉至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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