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24日下午在台湾高等法院移审接押庭时,语气激动表示,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他无期徒刑,“我无法认同与接受,因为我没有主观犯意、也没有客观犯行”。
陈水扁家在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向前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索款、前101董事长陈敏熏给款扁家买官案,台北地院11日一审判决陈水扁与吴淑珍夫妇均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高院上午人工抽签由法官彭幸鸣抽中承审,下午3时30分立即与审判长邓振球、陪席法官潘翠雪,开庭处理陈水扁是否继续羁押的问题。
邓振球一开始就问陈水扁是否要委任律师,陈水扁表示,自己目前没有委任律师,但希望能自行委任律师,不过自己还没有准备好。邓振球说,暂时将由高院2名公设辩护人替陈水扁辩护,陈水扁表示非常谢谢。
随后邓振球要求陈水扁说明上诉意旨,陈水扁声称,他对一审判决无法认同与接受,因为无论是侵占或诈领机要费,或是职务上收受贿赂,他既没有主观犯意、也没有客观犯行。
陈水扁接着就各个案件再做进一步上诉意旨的论述,他认为机要费就是最早的特别费,也是最特别的特别费,这些想法都与北院的判决内容大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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