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审理陈水扁家庭伪证案,24日传讯陈水扁夫人吴淑珍、子女陈幸妤、陈致中、女婿赵建铭。4人除维持认罪外,也指原审判决过重,请求二审减刑。
检方2006年间侦办机要费案,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赵建铭私人消费发票核销机要费,传唤3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3人向检方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3人也照吴淑珍指示证述。
检方依伪证等罪将4人起诉,台北地方法院9月1日判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3人均6个月有期徒刑,依教唆伪证判吴淑珍1年有期徒刑。
高院今天传讯吴淑珍、陈幸妤、赵建铭与陈致中4人开准备庭,4人于庭中都认罪,但也都指原审量刑过重。
4人委任律师林志忠及叶大慧举台北地院近2、3年来对伪证案的判例表示,北院2年来共有38件伪证案判决,被告认罪的30件中,遭判处的刑度均为1至3月或4至6月,不认罪被告,也都只判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认为,北院对吴淑珍等4人的伪证案判决过重,希望二审撤销原判决,给被告缓刑或减刑。
审判长蔡新毅表示,陈幸妤与陈致中在“查黑中心”作2次伪证,只有第1次有具结,合议庭请检察官厘清第1次具结的效力是否影响到第2次,以便后续审理;合议庭也要求被告4人提出希望的刑度,全案择期再开庭。
林志忠庭讯结束后答复媒体表示,会与吴淑珍等人讨论,再向合议庭提出希望的具体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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