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花莲县长傅昆萁撤回前妻徐榛蔚担任副县长任命,不过,台当局“监察院”23日轮派“立委”马以工调查此事是否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马以工说,将约询当事人说明。
“内政部”宣布傅昆萁任命前妻担任副县长违法后,傅昆萁22日晚间宣布撤回这项任命。
不过,“监察院”已经轮派马以工调查此案。“监察院”财产申报处指出,过去“监察院”调查违反利益冲突回避法,也曾遇过当事人已离职,但仍被“监院”开罚的例子,因为“监院”认定“事实发生过”。
马以工受访表示,外界质疑处理傅昆萁案与处理前台东县长吴俊立任命前妻邝丽贞为副县长是两套标准,但当时吴俊立已被宣判有罪,没有人事任命权,任命刚离婚的妻子邝丽贞为副县长,只是嘴巴喊喊而已;反观傅昆萁的案子,任命案已经送“内政部”核备,两个案子情况不同,并没有所谓的“两套标准”。
马以工说,既然“监察院”已经派查,此类的调查案通常会约询当事人,她会尊重傅昆萁的时间,看愿不愿意说明澄清。
依照程序,“监委”调查后,将对个案是否违反利益冲突及裁罚金额多寡,提交调查报告给廉政委员会,再由廉政委员会合议制做最后决定。“监院”若认定此案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可裁罚新台币100万到50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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