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中国足球正在为酝酿“中国超级联赛”开会研讨。天津男子周辉却赶在“中超”这一名称火爆大江南北之前,抢先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了“中超”商标。此后几年间,代表着当今世界足坛顶级赛事的“意甲”、“西甲”等大部分中文商标也都被他抢注一空。9年后,中国足协起诉国家商标局的上级机构国家商评委(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收回“中超”商标。昨天上午,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商评委在法庭上对足协的起诉进行了两点意见的简单答辩。
首先,商评委认为商标局批准的周氏兄弟注册的“中超”商标是依照商标法规定作出的,该商标并没有侵犯足协的相关权利。第二,周辉表示,中超的运营时间为8年,而他注册“中超”商标是在2002年,时间上早于中超的起始时间,因此他不能算是抢注。相反,中超联赛在运营过程中总有一些负面新闻见诸报端,因此影响了他的商标的声誉。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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