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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律师:桑兰诉讼系律所炒作 指控多站不住脚

2011年05月07日 09:21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 “桑兰打官司”后续

  (记者范遥)针对桑兰一案,刘国生、谢晓虹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在昨日作出回应,称这是律师事务所的炒作,“桑兰是受害者,这样做只会把桑兰拖下水。”

  桑兰的诉讼对象包括其当年在美的监护人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双方在博客和微博大打嘴仗。刘、谢夫妇的代理律师莫虎作出回应,否认“猥亵”一说,“说谢晓虹的大儿子性骚扰?当年7月27日,她的父母都来了美国,她是摔了,不能走路,但是她脑子是清醒的。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

  莫虎还谈到了桑兰及其代理律师的18项指控,他认为大部分都在法律上站不住脚,“联邦法院对诉讼有规定期限,有些1年就过期了,有些是3年,有些是6年过期,现在都过去13年了,还有一小部分存在,可能不需要等开庭,18项诉讼大部分都会被砍掉。”

  5月2日,桑兰当年的监护人刘、谢夫妇宣布停博,此后一直没有作出回应。莫虎强调,他不希望通过媒体回应这件事情,但舆论导向让他改变了初衷,“我一开始都没接受采访,后来这个事情炒得太过分了。我必须要为当事人澄清,就怕在网站上和媒体上到最后都是对方的一面之词。”莫虎还强调,自己无意攻击海明事务所,仅仅是想说明事情的真相。

  莫虎此前见过桑兰,他认为这些事情对桑兰形象有害,“很遗憾,桑兰的形象本来是特别好的,她在美国1998年受伤,华人对她都非常关心。13年前,她很不幸摔了;13年后,她在法律上又摔了。”

  桑兰诉讼 de 积极意义

  18亿美元的诉讼索赔是桑兰的权利。中国人在许多侵权案中之所以缄默不语,是因为如果进行诉讼,即便赢了也得不偿失,诉讼成本会大大超过获得的利益。而美国惯行的司法惩罚制让所有侵权者胆战心惊,一旦被判侵权赔偿则可能倾家荡产。因此,桑兰的诉讼无论输赢,都有其积极意义。——摘自马未都博客

  ■ 桑兰一方

  黄健:不做回应,法庭上见

  经纪人透露,桑兰曾反对将监护人作为被告

  (记者范遥)对于莫虎律师的说法,桑兰的经纪人黄健表示,对此不会作出回应。“莫虎是辩方律师,对他辩解的话,我不做回应,我们还是在法庭上见吧。”

  黄健强调,不想这样斗来斗去的,“莫虎是辩方律师,对他辩解的话,我不做回应,我们还是在法庭上见吧。”黄健透露,网上争论不休,桑兰都看在眼里,虽然生气,但她目前情况很正常,“她是坚强的,比我们男人还坚强。”

  黄健表示,如果刘谢夫妇提出庭外和解,桑兰很可能答应这样的请求。他还透露,在律师要求将当年监护人作为被告时,桑兰也曾经提出反对意见,“她也觉得这是不仁不义的表现,但是在我和律师看来,事实放在这里,不容忽视。但如果桑兰愿意,我尊重她的决定。”

  针对莫虎的说法,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有不同意见,“我从来不讲同行的坏话。但莫律师对中国媒体说了对我不利的话,也不属实。”海明强调,目前双方都在等法院的消息,自己每天都在和桑兰及其经纪人黄健进行交流。“我和他们每天都有十几封EMAIL,还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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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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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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