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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一代"回应侵权案:曾出2亿合作费姚明嫌少

2011年05月20日 09:1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同样“姓”姚,可“姚之队”就是将“姚明一代”告上了法庭。上周,姚明的官方运作团队“姚之队”一纸诉状,将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他们侵权10年,我们忍无可忍。”“姚之队”中国负责人陆浩说;而“姚明一代”方面日前作出回应,称当初想拿2亿元合作费用与“姚之队”合作,都因报价太低遭到了拒绝。

  “姚之队”忍无可忍

  上周,姚明的官方运作团队“姚之队”召开了媒体通气会,称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侵权,他们已经将后者告上了法庭。

  “对于‘姚明一代’的行为,我们已经忍无可忍了。”“姚之队”中国负责人陆浩说,“我们之前曾经声明,姚明没有授权给企业和个人用他的姓名、肖像和商标来做体育用品,前年我们也和武汉云鹤勾通过,但他们还是继续在使用。”陆浩说,之所以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是因为“武汉云鹤未经授权在商品上使用‘姚明’、‘姚明一代’和肖像,擅自将姚明的肖像签名用于服装和鞋的销售。”

  老板曾是姚爸队友

  武汉云鹤方面其实只是“姚明一代”商标的授权生产方,这一商标的真正持有方是“姚明一代”品牌机构负责人张国强,他在上海篮球圈内相当有名。他曾担任过上海男篮主教练,与姚明的父亲姚志源曾为队友,“我当主教练的时候,姚明刚进青年队,我卸任后,李秋平就接任了主教练一职。”张国强说。

  张国强表示,“姚明一代”曾提出了可以给“姚之队”2亿人民币的合作费用,“但他们的报价太高了,这个数字都不接受,实在难以接受。”

  据悉,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搁置此案,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姚明一代”所引起的注册纷争进行裁定后,再对本案进行审理。 (记者 黄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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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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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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