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不踢球,也绝不回头。6月21日,当陈志钊以如此决绝的方式抗争南昌衡源的“最后通牒”,两败俱伤的结果已经注定。陈志钊只能选择继续漂泊,而南昌则失去了一位中场核心。对于中国足协来说,陈志钊事件走到这一步,着实值得“韦迪们”深思。
最后通牒成笑话
6月20日,这是南昌队要求陈志钊归队的最后期限。但南昌俱乐部自己也知道,“人间蒸发”半年多的陈志钊这个时候回心转意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对于南昌的“通牒”,人在广东的陈志钊只简单地用一句话来答复。“我肯定不会回去了。”而被顶在“杠头”上的南昌队昨天只得宣布,“将对陈志钊进行重罚”。
这场拉锯了半年的转会纠纷案,曾经一度有过缓和迹象。之前,南昌队客场对阵深圳,陈志钊曾专门到现场看球,而南昌队主帅朱炯也曾和他沟通,希望他立即归队代表衡源打完本赛季中超联赛,然后俱乐部同意陈志钊租借国外球队一年,不过,前提是陈志钊必须和衡源再签订两年的工作合同,也就是到2015年底。对于南昌队抛出的最新版的解决方案,陈志钊和其父亲陈敬贤都未做回应。在他们看来,不回应是因为无需回应,“这纯属霸王条款,不可能同意。”
宁为玉碎不回头
在陈志钊之前,无论是周海滨、冯潇霆,还是杜威、郜林,都曾因为转会与老东家闹纠纷,但最终都选择了屈服。而这一次,陈志钊选择了最决绝,也是最悲壮的方式来对抗到底。
在陈志钊看来,双方的分歧太大,根本无法消除。之前,足协拒绝对陈志钊和南昌俱乐部的转会纠纷进行仲裁,毕竟,从现有的证据看,南昌队并未违规。不过,在陈志钊看来,正是因为南昌没有履行之前的口头承诺,缺乏诚信的行为,让自己彻底灰心失望。对于将来,陈志钊甚至已经做好两年不打职业联赛的准备,“最坏的结果就是等到国际足联规定的30个月无工作合同后,我就将以自由球员的身份完成出国梦。”
两败俱伤引深思
一个原本才华横溢,正处当打之年的球员,因为一场转会纠纷使得职业生涯面临中止,对于目前的中国足球来说,实在有太多值得反思的地方。在现有的转会制度存在明显漏洞的情况下,球员弱势的地位太过明显。以陈志钊为例,即便留洋条款已经写进了合同中,但南昌俱乐部可以打擦边球,用“拖字诀”让留洋自行流产。
自由转会,这个中国足球讨论了十几年的话题,注定随着陈志钊事件再度被人关注。足协当家人韦迪之前多次表示,中国足球应该大胆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球员留洋。不过,在球员转会和留洋的制度制定上,足协迟迟没有拿出实际行动。没有法规制度做武器,照这么下去,陈志钊当了第一个选择“玉碎”的球员,但不会是最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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