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上市的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162)对全体股民发布编号为“2011-032”的一份公告在中国足球圈内引起了轩然大波——雷曼光电与中超公司签署了一份长达6年(2011年6月16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的合作协议。这是鲁俊上任中超公司总经理后拉来了第一个拥有上市背景的赞助商,可是这份号称价值7000万元的合同不仅没有为中超公司带来1分钱现金,反而将让举步维艰的中超每年倒贴近2100万元、白送利润将高达2.7亿元!
平均560万元/每年
中超拉来最廉价赞助
鲁俊:如何计算LCD的价格是个很技术的问题,7000万的标准不一样。
根据雷曼公布的公告,他们将负责提供2011-2016赛季中超联赛除深圳红钻和长春亚泰俱乐部之外的14个中超联赛参赛俱乐部主场比赛场所使用的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总长为3360米。在合同第3条第2款中写到,“合作三年期满后,LED广告板的所有权由雷曼光电无偿转给中超公司所有。”这便是中超公司在全部6年合同当中获得的全部权益,即3360米的LED全彩广告板的价值。
3360米LED全彩广告板到底价值多少钱?雷曼是以每米20000元报价的,总价值近7000万元。而根据中超公司前任总经理郎效农的说法,他在担任中超公司总经理期间也曾在去年末接触过想要赞助中超LED广告板的生产商,据他回忆,此类可供中超使用的LED广告板对等易货的价值在每米3000元至10000元之间。取其最高值10000元计算,3360米的LED全彩广告板最高价值为3360万元,折算成每年的赞助费用,约为560万元/年——甲A和中超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历史新低。
就这样,雷曼凭借560万元/年的费用获得了与中超现有赞助商山东临工和耐克完全相同的地位。相比之下,前者每年将付出1500万元现金赞助费,后者每年赞助16支中超球队服装和现金总额超过6000万元,超过雷曼10倍。
小投入赚来大回报
雷曼赢得最超值大礼
鲁俊:之前曾经开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董事们主要想多赚钱,并无异议。
以每年区区560万元的赞助为中超提供LED广告板之后,雷曼瞬间成了“花小钱办大事儿”的典范。虽然每年的付出远小于现有中超赞助商,但雷曼光电在该合同中所获得的广告回报却比之前任何一个赞助商都不逊色。依照合同主要内容第6条规定,“雷曼光电在2011赛季内享有在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已交付使用的中超联赛赛场中展示企业、品牌广告的权利,每场比赛展示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知道万达在以全年6500万元现金获得中超冠名权后,每场中超比赛获得广告展示品牌的时间也不过才30分钟而已。
而在第5条中,更是让雷曼获得了任何赞助商都无法获得的“特殊”广告回报:1、“雷曼光电有权获得中超联赛每场比赛赛场的赛前或中场休息时30秒现场大屏幕广告时段”——实际上,中超赛场现场大屏幕早已被中超公司明令规定只能承载双方比分等与比赛相关的信息;2、“2011赛季在东方卫视现场直播的比赛中,雷曼光电有1条15秒的广告机会,2012-2016赛季双方另附合作备忘录”——依照东方卫视广告标准,雷曼光电以零代价便获得了高达250万的东方卫视广告时段,更遑论未来5年一旦中超由央视直播,备忘录中可以让雷曼光电获得的电视广告回报预期。
保底归你赚了归他
中超扮演超级冤大头
鲁俊:LCD产品的寿命期限6年内不会坏,二圈广告是专门为雷曼开发出的。
此外,更有令人匪夷所思的条款:依照合同主要内容第4条显示,在LED广告板安装完毕后,“该广告板所需支持的软件开发、软件年度使用及技术服务费为140万/年”,乘以6年,该条款累计折价为840万;而在2011-2016年期间,“该LED广告板日常保管、维护、保养,因设备故障原因所产生的技术人员维修差旅费、零部件更换购置费由中超公司按照实际的额度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等每年每套人民币15万”,以15万/套、年乘以14家俱乐部再乘以6年计算,该条款累计折价为1260万。两项相加,高达2100万——这到底谁赞助了谁?
除此之外,“有关于中超赛场二圈固定广告牌的归属权”也许才是雷曼最想要的。合同中规定,雷曼光电可发布包括自身广告及雷曼合作伙伴广告,并且中超公司提供的上述广告资源市场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年,这就意味着即使按最低标准算,中超公司6年总计也必须为雷曼提供1.2亿的赛场广告;而一位中超俱乐部老总的分析称:“以每10米为一个单位,每场每块广告板作价2万元,一年15场的话最少也可以卖到30万,那么1540米的价值不会低于4600万,6年算下来仅此一项中超就将白白送给雷曼2.7亿!保底算你的,赚了算他的,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亏本生意?”
各方声音
中超公司副总:
二圈广告不能说是贱卖
中超公司副总经理李虹曾经任职雷曼电子副总,对于雷曼非常了解。这次的生意,也是李虹从中牵线。26日,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初几轮谈判的时候,雷曼坚持让我们付款,哪怕是分期付款。后来,我们突发奇想挖掘了二圈广告资源,并且作为对雷曼赞助的回报作价2000万给他们经营。原来根本就没有二圈广告,就是一个此前没有的东西。因此,不能说卖了2000万就是贱卖。”
李虹表示:“应该有一个具体的参考才能说是贱卖。一个原来没有的东西,如何明确计算它的价值?这是我们和雷曼为了双赢局面共同挖掘出来的,是深度开发中超的资源,对于提升中超的品牌形象,提高中超联赛一圈广告的价值有促进作用。”
但事实上,年初就有中超俱乐部跟中超公司提出增设二圈广告板,以增加招商空间,但中超公司以“时机尚未成熟为名”予以拒绝。然而在与雷曼光电签署该合同陡增有关二圈广告板的权益前,中超公司并未召开股东大会,甚至连董事会都没有开过。
某中超总经理:
为什么不开董事会?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某中超公司总经理说:“之前开董事会不知道这些细节。但看到雷曼的公示之后,我们的确对把二圈广告经营权全部给雷曼有些疑惑:二圈广告是整个中超联赛的资源,性质和一圈广告一样,俱乐部肯定要有单独的广告板块的经营权,现在却都是雷曼的。雷曼既然作价7000多万元的高价,我们为什么给雷曼的二圈广告经营权的价格只有2000万?”
更让这位老总觉得不妙的是,合同中可能还埋着不少“地雷”,比如广告板的高度、亮度会不会喧宾夺主,有没有广告类别的限制等,导致比一圈广告板更吸引商家、原有一圈广告流失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他表示:“我现在要问的是:在签订这个合同之前,中超公司召开董事会了吗?如果召开的话,董事会形成决议了吗?请中超公司给我们俱乐部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