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永军)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月17日发出公告,该公司与中超公司签署一份长达6年的合作协议。此事昨天被曝光,外界纷纷质疑中超公司贱卖了部分广告经营权。对此,中超公司昨天发出声明否认此说法。
雷曼光电公告被质疑
双方签订的合同从2011年6月16日起到2016年12月31日止。雷曼光电负责6个赛季向除深圳和亚泰之外的14家中超俱乐部提供LED全彩显示屏(广告板)。此设备,被双方估价为7500万元。合作三年期满后,广告板所有权无偿转给中超公司,雷曼光电被中国足球协会授予“战略合作伙伴”称号。
雷曼光电获得的回报是,6个赛季的中超赛场二圈(体育场主席台对面长约110米的广告板)固定广告板资源。中超公司提供的上述广告资源市场价值不低于2000万元/年。
这是鲁俊担任总经理后为中超公司拉来的首笔赞助,牵线人是前雷曼公司副总、现任中超公司副总的李虹。外界质疑这份合同没为中超公司带来1分钱现金的同时,还让雷曼光电以极小的代价获得1.2亿元的二圈广告经营收入,中超公司广告经营权被贱卖。而LED广告板是否值7500万元也存疑。
鲁俊称资源置换双赢
昨天,中超公司总经理鲁俊认为这是双赢的资源互换:“中超联赛若用LED广告板,租赁每年费用大约为1600万元,6年费用近1亿元,如果单纯买下来,总费用怎么也要5000万元,中超公司很难拿出这么一大笔费用。双方的合作本身没有现金交易,是资源的置换。”
昨天下午,中超公司发布通报,否认合同是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本次合作的全过程均通报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于中超赛场二圈广告被贱卖一事,李虹昨天作出解释:“当初谈判时,雷曼坚持让我们对广告板付款。后来,我们突发奇想挖掘了二圈广告资源,并且作为对雷曼赞助的回报作价2000万元给他们经营。原来根本就没有二圈广告,一个此前没有的东西,不能说卖了2000万元就是贱卖。”昨天在通报中,中超公司也表示:“雷曼光电将与中超公司共同经营二圈广告板的商务开发,具体合作利益分配双方另有约定,未来合作会实现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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