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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反腐案庭审炒热铁岭 庭审将不会现场直播

2011年12月19日 04:2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距离开庭只有10余个小时了,天黑前,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尚有大约50位来自全国各地的记者在寒风中打探消息。几名法院工作人员则在门前一直试着摆放两块写有明日开庭注意事项的蓝色大通告牌。通告对于旁听的要求极为严格,箱包、手机、饮料以及各种可以录音录像的设备均在“禁止带入”之列。据法律专家表示,国内绝大多数法院对旁听者均有如上要求,但“有时监管不严”,“像这次专门在法院门口贴通知的情况还不多见”。

  这或许可以从侧面反映出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次庭审的极度重视,虽然已有3辆卫星转播车停在法院楼前布置设备,但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告诉记者,明天庭审“绝对不会现场直播”,“转播设备就为留存资料”。

  预计上百名记者明早将前往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采访,不过进庭旁听的名额极为有限,今天法院方面对“是否能在庭审之后向记者通报情况”仍然给出否定答案,这也预示着本次庭审意义之重。

  在铁岭当地人印象中,铁岭中院只有一次“如临大敌”,那还是“10年前审判刘涌的时候”。一名出租车司机说,“那天路都封了,门口的武警还架上了机关枪”。虽然中国足坛系列案从犯罪性质上与刘涌案相差甚远,但10年后再次成为全国媒体瞩目的焦点,还是让好久没有见到大阵势的市民有些兴奋和好奇,“谈论这事儿的人越来越多了”。

  事实上,关心足球的球迷普遍关注“足协贪官的刑期”。据法律人士介绍,率先开庭的“张建强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取证调查长达两年,“各种事实和证据不会再有太大出入”,“先审此案可能是因为判决比较容易,所以,当庭宣判的可能性也不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责任条款规定,受贿超过10万元即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而根据此前公安部通报,张建强与陆俊仅联合操控2003年甲A联赛上海申花队与上海国际队的比赛,其受贿金额已有70万元之巨。

  目前国家体育总局和中国足协都已收到庭审通知,但至记者发稿时,双方均未给出旁听名单。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国家体育总局将在“适当时候”通过宣传司给出对于足坛黑幕进入结案阶段的官方态度。

  本报铁岭12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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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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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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