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范春生、树文)中国足球反腐败案19日正式拉开审判大幕,中国足协裁委会原主任张建强成为此系列案的受审第一人,当日上下午出现在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1法庭。记者跟踪一天的采访发现,通过公诉人员宣读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以及质证、辩论,揭开了张建强所涉两种罪的13起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
中国足球腐败案被称为“2.06”专案。铁岭中院第21法庭19日只进行了对张建强的庭审。由于涉嫌的犯罪事实总计达到13起,整个庭审持续了将近一天。上午的庭审从8点30分进行到11点50分左右,下午13时开始,14点50分结束。张建强身穿“075”号囚服,整个庭审时显得比较平静。“积极认罪,哽咽忏悔”,这是其在一天庭审中给人留下的最深印象。
张建强此次涉嫌两个罪名,一个是受贿罪,一个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涉案金额总计达273万元。其中涉嫌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有12起,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事实1起。公诉书列出的其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所犯受贿事实如下:
1、1997年4月,张建强主管裁判期间,陕西国力为得到裁判关照进入甲B,当时主教练贾秀全在北京体育大学附近送给张健强现金人民币40万元;1997年9月,全国乙级联赛复赛阶段,张健强按照贾秀全的要求安排陈超做陕西国力和长春亚泰队主裁判,陕西队1:0获胜,以乙级联赛第三名的身份进入甲B。1998年10月底,陕西国力为了继续得到关照,由贾秀全在张健强的办公室送给他50万元。
2、1998年下半年,云南红塔足球俱乐部为了在甲B联赛的裁判选派工作中获得关照从而保级,由时任代理主教练王宝山在昆明海埂基地张建强所住房间送给张建强5万元。
3、1999年10月著名的渝沈之战,当时沈阳华晨为在甲A联赛中保级,由总经理章建先后六次在北京体育大学附近送给张建强共计人民币68万元。当年甲A最后一轮,张建强按照沈阳队的要求安排陆俊做第四裁判,当时比赛下半场晚开场5分钟,最后沈阳队在第92分钟攻入制胜一球,以2:1获胜从而保级成功。
4、1999年9月,云南红塔为在裁判选派中得到照顾从而确保冲甲A成功,由时任球队助理教练王立人在北京市顺风酒店送给张建强3万元,云南红塔在当年的甲B联赛中杀出,晋级2000年甲A联赛。
5、1999年12月末到2000年上半年,山东鲁能为感谢张建强在裁判安排方面的关照,获得99赛季甲A和足协杯冠军,总经理邵克难先后两次在北京向张建强送了40万元。
6、1999年下半年到2000年底,江苏舜天为在甲B联赛中获得裁判的关照,通过时任该俱乐部总经理潘强先后四次送给张建强共计8万元。
7、1999年,上海申花为在甲A联赛中在裁判的选派和执法中获得关照,通过潘强送给张建强10万元。
8、2004年11月至2005年11月,江苏华泰女足为感谢张建强的关照,由时任该俱乐部总经理在泰国、南京、义乌先后三次向其行贿共计5万元。
9、2008年2月张建强任女子部主任期间,武汉体育局足管中心为感谢女足世界杯和城运会期间张建强的帮助,由付强在重庆永川张建强所住房间送给张建强3万元,
10、2009年10月至11月江苏华泰女足为感谢张建强的关照,安排总经理苏宁在山东张建强所住房间向其行贿3万元。
11、2009年2月,湖北足球管理中心为湖北女足在全运会期间得到张建强在裁判方面的关照,向其行贿1万元。
12、2009年5月,浙江杭州女足为感谢张建强的关照,在天津他所住的酒店向其行贿2万元。
张建强所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事实是:
2003年,甲A最后一轮,上海申花与上海国际一战,申花向张建强行贿70万元,后者与陆俊每人分得35万元。
铁岭中院对张建强的庭审已于19日下午14时50分结束,法庭将择期对其进行一审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