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足坛反赌打黑开庭审判之时,另一件吸引体育媒体关注的案件审判结果也曝光。《体坛周报》原社长瞿优远因受贿350万元人民币、挪用公款2661万元人民币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2009年4月,《体坛周报》原社长瞿优远因涉嫌私分资产被有关方面带走,当年9月,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瞿优远等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2011年11月24日,瞿优远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宣判:“被告人瞿优远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五十万元。”
瞿优远的辩护人、北京金虎律师事务所周金虎律师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据他所知,一审宣判后,瞿优远没有提起上诉。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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