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桑兰14年心理治疗的缺失
律师海明道歉了。承认代表桑兰对其曾经的监护人一方的指控是“滥诉”,为了避免被法律追究更大责任、保住他的律师执业证书,他公开道歉,并且给了钱。在此,法律已经申明了他的公义,海明“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顶着这样的名声,在纽约的法拉盛华人聚居地生意能不能做下去,这不归我们操心。
我还是想说说桑兰,这个目前惟一面对“R-11”惩罚,简而言之就是眼下惟一要为滥诉负法律责任的人。被告方代表律师莫虎诉讼案之初就撂下话来:“13年前桑兰摔在地上,这次她将又一次摔倒在法律上。 ”而号称18亿美金、吓坏美国人的跨国官司一打一年,各种起承转合已经证明,桑兰早已摔倒在了道德上。哪怕不提“农夫与蛇”,我们至少发现到,桑兰姑娘阳光灿烂的笑容下面,有颗被乌云笼罩的心灵。
1998年友好运动会,桑兰意外受伤——即便现在证据显示可能有教练干扰,有的机构需要对其负责,但归根结底这就是一场意外,没有人蓄意伤害——她高位截瘫,17岁的花季少女就要一生与轮椅相伴,这样的痛苦外人不敢说“可以想象”,但每个人都被这姑娘面对“飞来横祸”所表现出的顽强、勇气震撼到,感动到。其间,她上了北大,当了主持人,有了很多社会荣誉,但直到31岁的桑兰要与曾经的监护人打官司,我们才发现,社会对这姑娘的关心远远不够。物质的给予,精神上的赞扬,并不能弥补整整14年心理治疗的缺失。而桑兰自身也有疏失,专注于做身体复健,想来也没找过心理医生。
现实就是,如今的桑兰不仅身体残疾了,心理同样也不健全。虽然她曾将矛头指向过去服役的体操队,指向身边最亲的人,但亲人们,相关的社会机构还是应该施以怜悯,来拯救这个迷失的女孩,让阳光重新照进她的心。(王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