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人:公开道歉非桑兰意思 近期会有法律动作
2012年03月07日 08:0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资料图:桑兰。 孙宇挺 摄
对于海明的公开道歉,桑兰经纪人黄健表示:“这只是海明的个人行为,他已不是桑兰的代理律师了,公开道歉并不代表桑兰的意思。”
海明和刘谢夫妇及莫虎达成协议后,后者已放过了海明,目前桑兰是本案中惟一可能面对“R-11”惩罚的人(R-11是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中的一条,针对的是滥诉行为)。对此黄健亦有说法,“‘R-11’惩罚只是被告认为原告提出的控诉没有任何证据时可以使用,这是被告的一种法律防守动作。”
黄健表示,一切都要以法庭文件和法官的指令为准,“仅凭海明的公开道歉,不能证明这案子又怎么了。”黄健透露,桑兰正和代理律师徐晓冰研究下一步动作,“这是我们和纽约南区联邦法院之间的事,目前不便透露。到时候大家会看到法庭公布的结果。”
同时,海明正在起诉桑兰讨要代理费用。但据黄健透露,海明曾公开表示愿免费代理官司,所以桑兰团队将在近期有相应的法律动作。(记者范遥 实习生胡莹)
【编辑:燕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