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经纪人:不会与被告和解 海明离开只为自保
2012年03月07日 08:56 来源:半岛晨报 参与互动(0)
就海明向桑兰案被告刘国生、谢晓虹等人公开致歉一事,昨晚,本报记者电话采访了桑兰经纪人黄健。对于海明的做法,黄健坦言:“海明离开求自保,他如果受到rule11(轻浮诉讼)的动议惩罚,律师执照将不保。就目前情况来看,我们不会与被告和解。 ”
海明公开向桑兰案被告致歉,这也让很多人感到意外,桑兰经纪人黄健也是刚刚得知此事:“我在网上看到了海明的致歉信,海明的离开就是为了逃避rule11动议惩罚,他之前建议告‘性侵’确实缺乏依据,如果他受到rule11的动议惩罚,他的律师执照将会不保。另外,海明致歉与桑兰案本身成败与否没有任何关系,他道歉是他自己的事情。 ”黄健向本报记者透露:“目前情况下,我们绝不可能与刘国生和解,首先要认定责任,监护人失责,这一条必须认清,这也是前提。不过目前的主攻方向还是当年美国友好运动会组委会时代华纳。 ”记者曾啸
声音
“这是一个恶意敲诈案。海明作为桑兰的代理律师到联邦法院告我们,说当初我们帮助她,让她住在家里是软禁她,又说我们侵吞她的资产,甚至告我和薛伟森对她性侵。案子发展到今天已经很清楚了,桑兰所有的指控都毫无事实根据,也没有任何证据。 ” ——桑兰案被告刘国生
“今天我们跟海明达成了和解协议,海明已经不再受到滥诉的惩罚,桑兰就成为涉嫌滥诉而可能面临‘R-11’惩罚的唯一对象了。 ” ——桑兰案被告代理律师莫虎
【编辑: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