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被告人坦言曾欲自杀:做梦没想到会被她告
自从桑兰去年四月份提出天价跨国诉讼案以来,就一直因跌宕起伏的“剧情”而持续受到关注。前一段时间,桑兰的前代理律师海明在案情急转直下时以“拖欠律师费”之由与桑兰“掰了”,昨天,新华社更是传来消息,海明承认了自己“恶意指控”做了桑兰的帮凶,并向当事人道歉请求原谅。如此一来,桑兰更为被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案非但没有让桑兰得到任何利益,更使其公众形象大打折扣。
海明“抽身而去” 桑兰独对“滥诉”
去年4月,桑兰的代理律师海明向美国联邦法院递交诉状,指控美国体操协会、美国有线新闻网、刘国生、谢晓虹、莫虎等人多项“罪名”,索赔18亿美元。除了民事诉讼,桑兰亦提出了刑事指控,那就是刘谢夫妇之子顾伟森对桑兰的“性侵案”。一时间,舆论大哗,刘谢一家遭受巨大压力。
美国联邦民事诉讼法中有一条专门针对“滥诉行为”的条例,法官能够依据此条例对“滥诉”一方进行惩罚。作为桑兰在美国监护人刘谢夫妇的律师,莫虎没有被动应诉,而是反戈一击,在去年7月依据条例向法院提请惩罚桑兰和海明。去年8月,美国检方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了桑兰对顾伟森的指控,这样一来,桑兰一方坐实了“滥诉”之名,形势急转。与此同时,桑兰和海明因“律师诉讼费”以及“房租”等问题也闹得不可开交,两人终止了合作。如今,身心俱疲的海明承认自己是“恶意诉讼”,希望借此抽身。
据新华社报道,2月27日,海明在出席桑兰案和解会议的时候,与刘国生、谢晓虹以及他们的律师莫虎达成了口头和解协议。协议第一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7日当天或者之前,向刘谢夫妇支付一笔钱。协议的第二条规定,海明必须在2012年3月2日之前提交道歉书。第三条规定,莫虎会在3月2日之前上书法庭,撤销对海明的惩罚动议。
3月2日,海明签署了《公开道歉》,莫虎也言而有信将针对海明的动议撤回,面临滥诉惩罚风险的独剩桑兰。
海明“后悔接案” 谢晓虹曾欲“自杀”
桑兰的前律师和当事人“和解”,不过在众位当事人心头,仍是“五味杂陈”。
海明非常后悔接了这桩案子。在接受新华社采访的时候,海明说道:“我不仅没拿到钱,还浪费了很多精力。我确实给刘国生和谢晓虹造成了伤害。现在我知道了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不后悔向他们认错道歉。不过认错书的措辞并不是我自己写的,是他们写好了我签字的。我只想早日脱离这个案子。我从来没有就桑兰被性侵一事向纽约地方检察官报案。我是律师当然懂得,性侵报案一定要当事人当面录口供签字才行。桑兰到警察局报性侵,我连门都没进。”
谢晓虹至今都难以相信桑兰会起诉他们。在她的描述中,她对桑兰要比自己的儿女更好。“我对桑兰比对我自己的儿女还要上心。对自己儿女我们经常说不,可是对桑兰,我们除了付出还是付出。我做梦都没有想到,她会这样对待我们。那段时间,我和我儿子都完全崩溃了。我儿子瘦了十几斤……我也垮了,脑子里甚至转着各种自杀的念头,只想带着儿子一起离开这个世界。”面对新华社的提问,谢晓虹如是说。
在刘国生的眼里,这就是一桩恶意敲诈案。“案子发展到今天已经很清楚了,桑兰所有的指控都毫无事实根据,也没有任何证据。桑兰一方面在法庭起诉我们,另一方面和她的经纪人黄健、前律师海明一起大造舆论,甚至不惜编造性侵谎言对我们进行威胁讹诈,其目的就是逼我们花钱和解。对于敲诈行为,我们不可能低头,也不可能花钱消灾。我们只有坚持将官司打到底,才能还我们清白。”刘国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