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亚龙庭审抗辩细节曝光 只认可被指控金额20%
昨日,前足协副主席谢亚龙出庭受审,藉此拉开了足坛反赌打假系列案第二批庭审的帷幕,谢亚龙案件庭审从早上9点开始,晚上9点半法官才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这也创下足坛反赌打假系列案开审以来庭审时间最长的新记录。
法院未启动“刑讯逼供”相关调查程序
据谢亚龙两位辩护律师介绍,法庭围绕着谢亚龙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公诉方除了出具了相关证据以期证明侦查阶段没有对谢亚龙采取刑讯逼供行为,还对他提出了12项指控,认为他构成受贿罪。
辩护律师介绍,谢亚龙在法庭上作了自我辩护,法庭给了谢亚龙足够的时间充分保护了其辩护权利。谢亚龙在最后陈述时表示,对真的(受贿行为)认可,但是假的就是假的。希望法庭能依法进行判定。谢亚龙表示,之前作了很多“假供”连累了很多人,因此在这次庭审上宁可说真话受贿10万获重判,也不违心承认受贿100万而被轻判。
辩护律师金晓光认为,谢亚龙当庭提供了被刑讯逼供的线索,包括被刑讯逼供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实施人,法庭应该按照五部委的相关规定,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辩护律师陈刚表示,谢亚龙因受刑讯逼供造成了身体伤害,对此辩方已经向法庭提出做司法鉴定的申请,但是这一程序没有启动。
因为谢亚龙当庭翻供,推翻此前交代的犯罪情况,公诉人当庭撤销了对谢亚龙自首行为的认可。
公诉机关指控谢亚龙12项犯罪事实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从1998年至2008年,谢亚龙利用担任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群众体育司司长、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和足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全民健身器材采购、国足教练任用、球队晋级、裁判员推荐、比赛场地安排、足球企业改制、经营等方面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2.78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谢亚龙12项犯罪事实包括:
1、1998年至2010年多次收受某公司20万元贿赂,帮助该公司成为国家体育总局设备提供商。 2、2005年至2008年间,收受足协下属单位福特宝公司30余万元。为该公司业务、转制等提供帮助。
3、2005年10月,收受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总经理所送5万元,承诺对该俱乐部发展和晋级给予照顾。
4、2006年,接受山东鲁能泰山俱乐部总经理所送20万元,在裁判员安排上对该俱乐部给予关照,该俱乐部赢得2006年赛季中超联赛和足协杯双料冠军。
5、2006年8月17日,收受上海联城足球俱乐部投资人朱某所送价值2万元的顺峰酒店消费卡一张,并收受朱某所送20万现金,为其获得上海申花俱乐部经营权提供了帮助。
6、2007年,收受国家足球队主教练朱某所送5万元,为其留任提供帮助。
7、2007年,收受广东医药足球俱乐部31.97万元,承诺对该俱乐部晋级过程中给予支持和帮助。
8、2007年,收受云南海埂基地主任2万元,承诺对该基地创收给予支持和帮助,并利用职务上便利安排国奥队到该基地进行集训。
9、2007年,收受某足球经纪人所送5万元,承诺在中国国奥队教练及国家队总教练续聘一事上给予帮助和关照。
10、2007年,收受长春亚泰足球俱乐部董事长所送3万元银行卡一张,在比赛裁判和场地安排上给予该俱乐部关照。
11、2006年,收受耐克(中国)有限公司4千欧元和2万美元,帮助该公司成为中超足球联赛赞助商。
12、2008年,收受王某所送10万元感谢费,此前曾为王某担任国家足球队助理教练提供了帮助。
谢亚龙只认可被指控受贿金额的20%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谢亚龙的辩护人首先从程序上进行了抗辩。辩护人金晓光认为,只有先审查刑讯逼供是否成立,才能进入对谢亚龙12项受贿事实的调查和质证。辩护人陈刚表示,谢亚龙只认可了被指控受贿金额的20%。
辩护人金晓光称,本次庭审辩方向法院申请了24位证人出庭作证,但无一到场作证。证人中包括行贿人、南勇、薛立等,金晓光表示只有当庭质证才能排除行贿和受贿的可能。而公诉方当庭出示的证据缺少银行账单、会议纪要等重要证据。
对于公诉机关的12项指控,谢亚龙当庭予以反驳。如不承认王某为担任国家队助理教练送的10万元感谢费,当时谢亚龙交代说收受的是银行卡,但是没有找到卡,因此改口说为现金。王某却表示记不得送的是卡还是现金了。 对于收受鲁能贿赂的行为,谢亚龙表示,当时他们只是提到鲁能得了冠军,每人发了奖金20万,给谢亚龙也准备了一份,但并没有给。
谢亚龙称,前国家队教练杜伊的经纪人为谋求杜伊连任送5万的事根本不存在。谢亚龙表示从未收受过昆明训练基地的贿赂,他表示集训地选择一般情况下由主教练和领队来确定。
谢亚龙也承认收受了一些钱款。对此,他也做了一些解释,如确实收受了长春亚泰送的3万元,本来要还的,而且3万元并不是一个大的数目。没有还上的原因是卡丢了,但钱没有取过,银行可以查账,并表示如果是帮助亚泰做假球的话,只收3万太少了。
对于前国家队教练朱某所送钱款,谢亚龙承认确有其事。谢亚龙表示与朱某的关系不错,经常会有礼尚往来。但虽然收了朱某所送的5万元,但也回赠送给了朱某贵重的纪念品。
所收耐克的贿赂,谢亚龙表示一是自己与耐克公司李某是世交,两家之间一直有来往。被指控收受的2万美金和4千欧元,其中2万美金是谢的儿子留学,李某表示的心意。4千欧元是谢去欧洲参加会议时,耐克提供的参会费用所剩钱款。
对于广药俱乐部所送30万元,谢亚龙只承认在省港杯举办期间广州体育局一位领导给了他一万港币,剩余的都没有收受过。
谢亚龙表示,之所以交代那么多受贿行为,都是自己在遭受刑讯逼供的时候迫不得已才说出来的,希望法庭能够依法认定和判决。(杨成)
专题:足球反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