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审计局公告大运会财务收支及场馆建设审计结果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深圳市审计局27日对外发布了深圳大运会财务收支及场馆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截至2012年9月30日,为举办大运会投入的资金共计139.96亿元。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深圳大运会财务收支及场馆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廉洁办大运,节约办大运”的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深圳市审计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自2008年1月至2012年9月,对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财务收支及场馆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9月30日,为举办大运会投入的资金共计139.96亿元。资金来源包括深圳市及所辖各区财政110.65亿元,大运会执行局组织的市场开发、门票销售及捐赠等收入12.17亿元,企业资金投入17.14亿元。资金安排用于大运会运行与保障支出44.90亿元,场馆建设支出75.20亿元,配套项目支出19.86亿元。
(一)运行与保障支出情况。
截至2012年9月30日,根据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对主办城市的要求及其他国际赛事惯例,为确保赛事正常运行,已实际支付大运会运行与保障支出44.90亿元,主要用于开闭幕式、火炬传递、竞赛组织、赛事服务、赛会志愿者、赛事保障等方面。其中:开闭幕式创意、组织及实施等支出3.37亿元;场馆通用物资及竞赛器材购置、赛事组织、测试赛等支出7.08亿元;火炬传递组织、服务、宣传与实施等费用0.43亿元;大运村设备和家具等物资购置、运动员及随行官员住宿餐饮、文化交流等服务支出2.86亿元;场馆安检设备租赁、检验检疫、海关查验、消防、安全保障等赛事保障支出8.53亿元;赛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组织运行等支出1.45亿元;大运会主媒体中心运行、赛时电视转播、光缆租赁铺设及媒体服务等支出5.11亿元;大运会国内外宣传推广、会旗会徽会歌创作、校长论坛及大运会主题活动等支出5.41亿元;赛事交通保障、兴奋剂检测、食品安全及医疗卫生等服务支出7.71亿元;2007年以来大运会组委会及其执行机构、各赛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经费2.74亿元;赛事期间免费公交服务补贴0.21亿元。
(二)场馆建设支出情况。
本次大运会共使用63个场馆,其中:政府投资新建、改(扩)建及临时搭建场馆61个,企业投资新建场馆1个,企业现有场馆1个。截至2012年9月30日,政府投资建设的61个场馆已基本完成决(结)算审计,项目计划总投资66.11亿元,实际支出58.06亿元。深圳湾体育中心是企业投资的新建场馆,尚未完成项目决算,但为体现大运会场馆建设支出的完整性,按本次大运会实际使用场馆分摊的项目概算17.14亿元计入大运会支出总额。以上两类合计,大运会场馆建设支出75.20亿元。
(三)配套项目支出情况。
经审计,与大运会赛事直接相关的配套设施、专项设备、场馆室外工程、场馆周边灯光与绿化工程等项目共26个,计划投资总额22.98亿元,实际支出19.86亿元。
(四)大运会收入情况。
经审计,截至2012年9月30日,大运会收入合计12.17亿元,其中:市场开发收入11.29亿元,门票销售收入0.58亿元,参赛费等其他收入0.23亿元,捐助物资折价收入0.07亿元。大运会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除现金等价物赞助(VIK)和实物捐赠按计划使用外,其他收入全部上缴财政专户。
(五)重要事项组织及开支情况。
1.开闭幕式情况。开闭幕式是大运会重要的文化活动,充分展示了深圳大运会青春、开放、创意、绿色四大特质,体现了“从这里开始,不一样的精彩”的办会理念。为实现“节约办大运”的目标,大运会成立了开闭幕式指挥部和资金监审小组,协调和监督开闭幕式的各项工作,保障了各项筹备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圳大运会开闭幕式共支出3.37亿元。
2.火炬传递情况。深圳大运会火炬传递活动突出“青春梦想”和“低碳环保”,把火炬实体传递和网络虚拟传递相结合,是本届大运会的创新举措。网络虚拟火炬传递活动覆盖了90%的中国各类高校,涉及一千七百多所海外高校,传递规模和社会反响俱佳。深圳大运会火炬传递支出0.43亿元。
3.志愿者情况。深圳大运会志愿者分为赛会志愿者、城市志愿者和社会志愿者三类,其中:赛会志愿者2.2万人,城市志愿者25万人,社会志愿者100万人,分别服务于68个场馆U站、750个城市U站等地,倡导服务、团结的理念,展示文明、和谐的软实力。深圳大运会用于志愿者招募培训、组织运行等相关支出共计1.45亿元。
4.惠民交通补贴情况。大运会期间,为体现“绿色大运”、“环保大运”,倡导“绿色出行”、“公交优先”,深圳市推出了赛事观众、赛会志愿者等免费享用公共交通服务的政策。2011年7月1日至8月31日,共有866万人次免费乘坐了地铁和公交车,市、区两级财政共补偿公共交通企业0.21亿元。
5.资产处置情况。为确保大运会资产赛后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大运会总指挥部在赛事后期专门成立了赛后资产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对大运会赛后资产采取清点、封存、调拨等处置措施,把行政事业单位新增的资产购置需求与处置工作结合起来,优先调拨大运会剩余资产,抵扣新增的采购预算。根据市财政委提供的资料,截至2012年9月30日,已处置大运会资产517批次,处置资产价值4.67亿元。已处置资产中,直接抵扣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购置经费支出及学校和医院等单位开办费支出3.10亿元,其余1.57亿元资产留给各区相关场馆使用及捐赠给民政福利机构,做到了大运会资产物尽其用,避免了资产流失和闲置浪费。
二、审计实施情况
大运会审计分专项经费、工程建设两方面进行。一是大运会运行与保障经费审计,主要审计大运会收入、赛事运行与保障支出等非建设类支出。二是场馆及配套项目建设审计,主要审计场馆建设和配套项目的建设支出。
(一)大运会运行与保障经费审计实施情况。
自2009年起,深圳市审计局对大运会执行局开展每年一次的财务收支审计,跟踪监督大运会运行与保障经费的使用与管理。2012年3月至9月,按照《深圳市审计局关于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资金和物资的审计工作方案》,深圳市审计局组织市、区两级审计机关,共派出62个审计组,投入审计人员106名,累计工作量5568人天,先后对市、区使用大运会资金和物资的293个部门、单位和赛事运行团队等进行了审计,提出审计建议322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76项,移送处理6个问题。
(二)场馆建设及配套项目审计实施情况。
自2008年起,深圳市审计局组织对大运会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其中:大运中心、主媒体中心等53个大运会建设项目由深圳市审计局直接进行审计,其余项目分别由项目所在地的区级审计机关按照市审计局统一部署进行审计。实施跟踪审计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共派出审计组160个,投入审计人员464人,累计工作量17050人天,核减金额6.47亿元;跟踪审计过程中,发现工程设计、招投标和投资控制等环节的各类问题,出具跟踪审计建议函等文书98份,提出审计建议317条,移送处理4个问题。
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机关全程跟踪,突出重点,对大运会财务收支及场馆建设支出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监督,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此外,大运会尚有个别合同未执行完毕,少量工程项目未完成决算,赛后资产处置仍在进行,本次公告后审计机关将继续跟踪审计。
三、审计评价
在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圳大运会的筹备和举办践行“政府主办、市场运作、全民参与、节约办会”的宗旨,大力推进场馆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向世界展示深圳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成果,提升了深圳的国际影响力;弘扬特区精神,倡导绿色出行,为深圳城市和社会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精彩办赛事,精彩办城市,深圳大运会成就了“不一样的精彩”。
(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运行与保障支出。
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制定了大运会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资产处置等规章制度,做到“有制度遵循,用制度管理”,为规范管理、节约使用大运会资金和物资建立了长效机制。预算执行方面,市、区各部门强化预算管理观念,遵循“节约办大运”的方针,遵守相关制度和纪律,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大运会运行与保障支出比预算下达数节约4.20亿元,支出规模得到了较好的控制。此外,对赛事所需器材与物资采取“能借不租,能租不买”方式。经统计,大运会租赁支出3.93亿元,所租器材、物资的购置价格约15亿元,仅此一项相当于节约开支11亿元,同时大大减少了赛后资产处置的难度。
(二)加强物资管理及赛后资产处置。
确定了“谁购置、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管理到位,责任到人”的管理要求,和“物尽其用,按需分配”的处置方针。赛后资产经必要的审批程序后,专用资产由单位和场馆留用,通用资产统一调配,责任清晰、措施得力、监督到位,赛后资产的盘点、处置和交接工作规范、有序,处置工作整体情况良好。
(三)高度重视大运会场馆和配套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
为统筹工程质量管理和进度协调,市政府成立了场馆建设指挥部。相关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程建设中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获得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2个,钢结构金奖等其他奖项10个。部分临时使用的设施设备采用“以租代购”的方式,节约了投资,减少了赛后资产处置的成本。各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合理,项目建设比总概算节约投资11.17亿元,其中大运中心项目节约5.36亿元。全部项目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了大运会运行要求。
(四)通过“办赛事”促进“办城市”,加大民生投入。
大运会在全市各区分别新建运动中心或体育场馆,将体育设施建造和未来城市发展相结合,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新建和改建13个体育运动场馆,深圳中学、第二高级中学等10所中学新建改建13个体育场馆,既满足大运会比赛的需要,也解决了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设需求。通过承办大运会,改变了与深圳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体育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并在大运会结束后迅速转化为全民体育活动场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审计发现,部分项目在大运会专项经费支出时控制不严,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范围和标准支出等现象,累计金额1 274.14万元;个别项目未按预算执行,有的直到赛后才开始启动。如: “网上采购统一平台扩容”项目申请经费130万元,直到2011年12月才启动; 交通监控设施清洗刷新项目申请经费500万元,到2012年5月才进行招投标。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责令调整账目,已追回资金71.83万元;要求有关单位向财政部门专项报告,由财政部门跟进处理。
(二)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
经审计,大运会非工程类采购项目共1450个。审计发现,部分项目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涉及项目62个,金额1 132.18万元,其中: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或者采购方式不合规的项目6个,金额361.72万元;自行采购事项未经审批或者程序不规范的项目56个,金额770.46万元。
此外,工程建设方面,大运中心项目部分前期费用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金额合计314.29万元。
对于上述违反集中采购规定的采购项目,审计机关已移送财政部门处理,其中:大运中心项目部分前期费用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财政部门已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他项目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个别物资使用率较低,个别赞助资源配置不合理。
审计发现,个别物资使用率较低,如:为帆船比赛项目购置油品74.55万元,实际使用8.94万元,使用率仅12.66%;购置比赛用子弹80万元,实际使用46.28万元,使用率57.85%。
审计发现,个别赞助资源配置不合理,如:深圳航空公司向大运会赞助机票1 500万元,但由于跨部门资源调配机制不健全,部分赛事保障单位并未使用过赞助机票,而在大运会专项经费中另行列支机票支出。截至2012年9月30日,赞助机票还有364.30万元未使用。此外,中国电信公司赞助的话费充值卡在赛后有262.44万元未使用,但大运会期间又专门安排了安保学警等大运会专项通讯费用200万元。
对于上述问题,大运会赛后资产(物资)处置小组已采纳审计意见,分别做出妥善处置,剩余资源(物资)已得到安排使用,未造成资产损失。
(四)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善,造成投资增加。
审计发现,大运中心主体育场钢结构工程原设计铸管工艺因在施工过程中无法实现,调整工艺后增加投资2 000万元;部分钢铰支座通过设计复核后进行强化处理,增加返工、窝工费用544万元;精装修工程实施中,设计和材料选用的经济技术比选工作不充分,使用不经济的干拌砂浆,较常规湿拌砂浆增加费用约600万元。
对于上述问题,有关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认真查找原因,健全相应的工程管理制度,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部分工程结算不实,偏差率超过5%。
审计发现,星光大道试验段灯具采购及安装工程等7个单项工程送审金额4 893.47万元,核减总额721.78万元,核减率14.75%;西部通道后海填海区深圳湾体育中心片区道路及周边提升工程项目Ⅰ标段工程送审金额10 422.17万元,核减1 009.62万元,核减率9.69%;深圳射击馆维修改造项目装修改造工程送审金额564.37万元,核减金额为43.78万元,核减率7.76%。
对于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移送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建设主管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
五、审计建议
(一)认真总结经验, 为今后更好地举办大型活动、完善城市管理与社会建设提供参考。
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通过办赛事促进办城市,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水平,弘扬了特区精神,增强了深圳的国际影响力。要及时总结举办本届大运会的组织管理、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针对不足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既为今后更好地举办大型活动提供参考,也为传承大运精神,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的长效机制提供借鉴。
(二)强化资金物资管理,提高资金物资使用效益。
大运会在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上积累了宝贵经验,要积极推广资金统筹、物资调度协调和预算细致管理等方面好的做法,不断拓宽资产使用和管理的思路。在今后的预算管理活动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采购管理制度,真正做到程序合规、手续齐全、约束到位,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
(三)加强和完善场馆运营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
本次大运会新建和扩建了一些体育场馆,快速提升了城市体育设施水平,为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有关部门要兼顾社会和经济效益,认真研究场馆赛后运营机制,统筹规划场馆运营管理,全面实现场馆建设的预定目标。
深圳市审计局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