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别墅藏万瓶“拉菲”究竟有几宗罪?
2003年,温州的邹先生买了一幢300平米的别墅,一直空置,连门都没装。前不久,邹先生去察看别墅,吃惊地发现:楼上楼下全部堆满了“拉菲”,估计有上万瓶,如是真品,价值上亿元。目前,警方已将酒送交检测机构进行专业检测。
湖南红网发表王学进的文章:我认定,这上万瓶“拉菲”一定是假的。理由很简单:其一,产自拉菲酒庄的真拉菲只有20万瓶,分到中国市场的份额仅5万瓶左右,仅温州一地不可能独占全国份额的五分之一;其二,国内没哪家单位敢一次性购买上万瓶拉菲,更不要说有哪个大款会购买上亿元的拉菲了;其三,如这上万瓶拉菲属正宗的拉菲,无论哪位神秘的货主都不会把它们随便放置在一幢空置别墅里。这批“拉菲”只是整个制造假拉菲行业里的部分产品,实际生产销售的远不止这个数。也许此前已经销出去了几万甚至几十万瓶“拉菲”,也许还有更多的“拉菲”藏在其他地方,也许还有几千、几万瓶的“拉菲”正在物流车里。当下制作假拉菲的产业很是兴旺,生意好得出奇,由此反证,目前消费真假拉菲的人群非常可观。到底是谁在消费上万块一瓶的真假拉菲呢?自然是那些达官贵人啰。无论是当官的买了送人,还是一大帮子人聚在餐桌上喝光三瓶、五瓶拉菲,统统都能报账,计在“三公消费”里报销啦。即便喝的是三五百元的山寨拉菲,喝者在脑满肠肥之际也会感到非常满足,因为喝出了品位,喝出了官位,味道好极了。不堵住公款消费的黑洞,不狠刹餐桌上的腐败,靠法国人来打假注定是徒劳的。
小蒋随想:雪碧兑红酒,是国人发明的特有喝法。这说明,许多人虽不喜欢红酒酸溜溜的味道,却还是要喝红酒体现有品位,拿甜甜的雪碧“中和”,是为了“改善”口感。国人用昂贵的红酒配廉价的雪碧,这种“串味”令国外资深品酒师与酿酒人士惊讶不已,大呼“暴殄天物”。然而,这也是“中国特色”,反正酒卖给你了,怎么喝随你。拉菲在国内热卖,未必是因为人们觉得其真好喝,而是“喝拉菲”这三个字就已令人心满意足。假拉菲在市场上大行其道,与假茅台肆虐如出一辙。对场面上的人而言,甭管是真是假,饭桌上有这种档次的酒就有面子。酒杯一端政策放宽,送上名酒办事就顺,道理就这么简单。至于是公款报销,还是行贿腐败最终转嫁到国家与百姓头上,权贵们自有打算。当长期空置的别墅遇上上万瓶假冒拉菲,既折射出地产投机的严重,又表明虚华奢靡的泛滥。相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称谓,堪比曼哈顿的房价与奢侈品消费全球冠军的事实,不只是灰色幽默,更是深刻的社会问题。
“知恩不报”让“好人好报”情何以堪?
背景:将于12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规定,受益人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
京华时报发表傅达林的文章:山东立法,通过对见义勇为者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保障,为社会和谐注入道德的基因。在物质利益方面,山东立法不乏耀眼的规定,诸如见义勇为者可享省劳模待遇,见义勇为受伤治疗期按全勤算,见义勇为者干个体免缴税费等,无疑能够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极大的物质帮助,消除人们因见义勇为可能带来不利后果的担忧。更难能可贵的是,山东立法还将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延伸至其家属、子女,从就业、住房等多方面予以优先保障。这种惠及亲属的立法设计,无疑从制度上增强了人们对见义勇为的行为选择。在精神利益方面,引起舆论争议的是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答谢恩人,这可能会让人感到“强扭的瓜不甜”。其实,立法的用语是受益人“应当”表达谢意、予以慰藉,而不是将其作为一项有制裁条款的“必须”义务。一般而言立法应尽可能少地规定类似“无盾”条款,但这里主要体现出立法者对见义勇为的精神激励,在全社会倡导公民知恩图报。这种对见义勇为者精神利益的保障,无疑具有更现实的指向意义。
小蒋随想:从制度上确保“好人得好报”,是坚持正确的社会导向的题中之意。在见义勇为中致伤乃至致死,会给实施者与其家属带来巨大创伤。与其说这是在奖励见义勇为,倒不如说是社会理应给予的道义补偿。优待见义勇为者,无可置疑。山东条例的另一个焦点是,要求受益人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正确的废话”反证了某些被救者对施救者的冷漠,甚至不愿意为见义勇为作证,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良心让狗吃了”。条例对“不致谢、不慰藉”没有惩处办法,既是一种无奈,又表明法律解决不了所有问题。在缺乏现实约束的背景下,或许只能依靠良知监督,这不是道德绑架,而是社会最基本的道义本能。某些人不懂知恩图报,社会不能对此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