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公职人员酒驾先免职
2012年12月12日 15:2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为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湖南岳阳市日前作出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如有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酒后驾车;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编辑:陈龙】
为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机关作风,湖南岳阳市日前作出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如有索取、收受服务对象财物,在服务对象处报销费用,或者接受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酒后驾车;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一律先行免职,再视情节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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