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节日酒驾”的“下不为例”
随着“元旦”、“春节”的来临,大江南北热闹非凡、一片欢腾。在这举国欢庆的日子里,在“无酒不成席”的传统文化里,在“过年可以破破例”的劝词里,在“过节交警不会查酒驾”的侥幸心理下,节日“酒驾”作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问题,不得不成为我们共同面对的“安全”问题,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
应该看到,随着醉驾入刑的实施,酒后驾驶问题在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一波又一波“打酒驾”的整治行动下,在极为严厉的法律面前,酒后驾驶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在短时间内下降了50%以上。然而,酒后驾驶带来的交通安全问题仍旧不容乐观,酒后驾驶带来的交通事故仍时有发生,此类事故带来的危害仍相当巨大,酒后驾驶交通事故所占比例仍居高不下。特别是随着元旦、春节的来临,我国开始进入走亲访友、家庭聚会、相互宴请的高峰期,此类案件呈现易发、多发、频发态势,不可掉以轻心。
应当承认,春节期间,亲朋好友相聚,推杯换盏共叙友情、亲情、爱情本无可厚非,但部分驾驶人在美好的“祝酒词”的掩饰下,在亲朋好友“过年特殊,下不为例”的“温柔”劝说下,经不住美酒的诱惑和亲友的劝说,在“春节可以破破例”的错误思想诱导中,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对酒后驾驶严重后果的警惕,端起酒杯,开怀畅饮,这是节日期间酒后驾驶问题有所抬头的主要原因。这种现象的存在,导致了节日期间交通事故的多发,给喜庆的节日蒙上了悲剧的“阴影”,每年春节,此类案例不胜枚举。
安全无“假日”,防范不可松。随着春节的临近,人多车多,交通复杂,潜在不安全因素多,使用车辆频繁,因此,每年的春节期间,是各类交通事故的易发期,更是各类群死群伤恶性事故的高发期。驾驶人在节日放松心情的同时,绝不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更不能放松了对安全问题的警惕,造成“一放松成千古恨”的后果。
各级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将广大人民群众平安过大年作为行动目标,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危害的宣传力度和广度,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加大交通安全管理的攻势,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纳入管理重点,采取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整治行动,保持严管严纠的“高压”态势,最大限度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不给节日“酒驾者”以可乘之机,向酒后驾车者及时的亮起法律的“红灯”,使驾车者不敢喝酒,让喝酒者不再驾车,共同营造安全、吉祥的节日交通环境,让你、我、他“平安”度元旦,“团圆”过大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