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纪委:酒驾多发单位领导将被追责
2013年02月05日 08:4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羊城晚报记者4日从肇庆市有关部门获悉,肇庆市纪委日前通报了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4日该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重大案件,重申:坚决查处公职人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律实行领导干部视情节“先免职再处分”的原则。
去年以来,肇庆市连续发生几起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导致的严重交通事故,在社会上造成极其不良影响。肇庆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严禁公职人员酒后驾驶行为的通知》,通报了4起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案件,强调对酒驾的公职人员要坚决查处,对酒后驾车造成不良影响的公职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领导干部的,视情节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党员干部因醉酒驾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屡次发生公职人员酒后驾车、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编辑:刘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