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地铁警方:携带气球发胶白酒鞭炮 拒乘
2013年02月06日 09:17 来源:西安日报 参与互动(0)
市民乘坐地铁时,携带气球、菜刀、白酒、鞭炮等物品,将被拒绝。昨日记者从公安地铁分局了解到,从即日起我市将展开节前安全大检查,严查携带危险品乘坐地铁的行为。
据了解,地铁警方将联合反恐、危爆、消防等相关部门,从即日起展开地铁节前安全大检查。将通过随时关注反恐信息、网上动态等信息,及时发现危机苗头;地铁警方和地铁公司安保队伍将在每日早晚高峰期进行站内流动巡逻,对危险品进行严查。
据地铁干警介绍,随着春节的来临,许多市民都会选择燃放烟花爆竹来庆祝,而我市规定的正规烟花爆竹销售点主要集中在韦曲和北城外等地,有些市民可能会选择乘坐地铁前去购买爆竹。“这是春节期间,我们严查危险品的一个重点。”地铁警方解释说烟花爆竹属于严禁携带的危险品,一旦发现,地铁警方和地铁安保有权拒绝市民乘坐地铁。而对于拒不配合者,按照《治安管制处罚法》将被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还从地铁公司了解到,今年1月份地铁公司共进行了2万多次安全抽查,共发现携带危险品者750起,“主要是气球、发胶、白酒、尖锐物等物品。”地铁公司负责人说:“这些物品都是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常见品,但由于在地铁这样的人流密集场所,容易发生意外。所以按照规定,也是不允许携带的危险品。”本报讯(记者 裴磊)
【编辑:刘虹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