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美女”实为男子 28名“酒托”骗子被判刑
2013年2月4日,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台上被告人有28名,100多的旁听位置座无虚席。这起案件为何引起如此大的关注?这还要从去年说起。
2012年5月的一天,毕业后一直单身的宅男小余怎么也没想到,他的“爱情春天”说来就来了:一位自称是“杨冉”的女网友主动加了他的QQ,让小余惊喜的是,“杨冉”不时地透露出想要与他交往的意愿并主动约其见面。小余想都没想,立刻便答应了。
见面后,“杨冉”带小余来到一家偏僻的咖啡厅,一坐下就老练地点了果盘、小吃,外带一瓶红酒。小余有些担心,但为了讨“杨冉”的欢心,没有多说什么。到最后结帐的时候,小吃和一瓶红酒竟要2000元。为了能获得芳心,继续与“杨冉”交往,小余狠下心付了款。没料到,这次见面之后,“杨冉”便销声匿迹,原来的QQ号也被拉入黑名单,直到有警方询问此事,小余才得知,原来与其在QQ上聊天的“杨冉”竟是男生,与其见面的是“酒托”团伙安排的“酒托女”。小余真是如梦初醒、追悔莫及。
近年来,以“酒托”方式骗取财物的案件屡见不鲜,但像这样人数之多、数额之大的“酒托”案件(涉案人员达37人,28人被判刑,涉案金额近20万元,受害人达百余名),还是浙西地区第一件。
2013年2月4日,由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浙西规模最大的“酒托”诈骗案在龙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涉案的28名被告人全部被判有罪,除1名被单处罚金5000元外,另外27名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四年的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10000元的罚金。
办案的检察官说,“酒托”案、网络诈骗案是检察机关关注的新类型刑事案件。所谓“酒托”案,多以团伙形式作案,方式也以网上搜寻被害人、再约到特定场所消费为主。所以,各大位网民在通过虚拟网络交友过程中,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要轻信,不要贪心,约会也需尽量到较为熟悉的场所,如遇类似情况,可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