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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判断“酒驾” 切莫以酒量大小衡量

2013年02月16日 15:1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新春佳节,亲朋相聚,一些市民往往会产生自己酒量大,少喝点酒不耽误开车的想法。对此,黑龙江省交警部门提醒,判断“酒驾”切莫用酒量大小来衡量。

  黑龙江省交警部门介绍说,一般情况下,驾驶员喝两杯啤酒后体内酒精含量便可达到“酒驾”处罚标准,在短时间内或连续喝一瓶啤酒,人体内酒精含量可达醉酒标准。不同的人虽然对酒精耐受程度不同,但对酒精的吸收基本一致,一些人即使在酒后无明显反应,但血液内酒精含量可能已经超标,此时驾车仍可能面临严厉处罚。

  交警表示,一些“酒驾”司机经常怀有侥幸心理或想尽办法躲避交警检查,最终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其所面临的违法成本也成倍增加,追悔莫及。 新华网哈尔滨2月12日专电(记者李建平)

【编辑:刘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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