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处罚:是向“发酒疯”的高端白酒亮剑
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了解到,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所罚金额是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据悉,2012年12月18日,茅台集团在山东济南举行2012年全国经销商大会,公司高层在会上以近乎训斥的口吻警告旗下经销商,必须守住价格底线。(2月19日中国广播网)
谈及茅台、五粮液,老百姓的第一个感受是:贵。如果仅仅用市场经济的杠杆来衡量高端白酒的价格,似乎也有合理的成分,可是,因为这些高端白酒的成本是笔糊涂账,它们的价格里是否有水分,无从得知。
茅台固然有“国酒”的尊严,但其价格,也让消费者领悟到了“国”字招牌的奥妙,令普通消费者敬而远之。众所周知,茅台、五粮液之类的高端白酒,在销售旺季拼命疯涨,被网友喻为“发酒疯”,以至于这些高端白酒几乎褪去饮品属性,成了颇具升值价值的热炒商品,备受投机者青睐。非但如此,即便是遭遇了塑化剂风波,到了销售的寒冬,依然坚守价格,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
或许有人为他们喊冤,认为在市场经济下,调节价格的是市场需求这个杠杆,而不是政府的行政之手。可是,我们忽略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坚守价格,不是基层商家的个体行为,而是公司高层下达的不准降价的死命令,这就是典型的价格垄断。这样的行为,与黑心商家串通涨价一样令人厌恶,受到发改委的垄断处罚,也是罪有应得。
一直以来,在原料和工艺上处于垄断地位的高端白酒,销售旺季,价格疯涨;销售淡季,价格死守,如此,只能让消费者成为任人宰割的鱼肉。《反垄断法》颁布实施了五年之久,鲜有对垄断行为的商家发力,多半是不痛不痒的规劝,或者是诫勉谈话。可是,蜻蜓点水般的规劝与谈话,对价格垄断行为没有丝毫的震慑力。
价格垄断理当被严惩。这一次,发改委对两家白酒处以4.49亿元的罚款,算亮剑,算是动真格了,我们不妨来些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