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五粮液或将受罚4.49亿 经销商:难撼酒老大
昨日有消息称,贵州茅台、五粮液因违反《反垄断法》,被发改委处以4.49亿元的处罚。直到今天上午,两家公司及发改委均未给予正面回应。
中广网经济之声援引“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的消息称,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纵向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其中茅台被罚2.47亿元,五粮液被罚2.02亿元,所罚金额是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
据报道,2012年末,受塑化剂风波和禁酒令影响,高端白酒遭遇寒冬。面对经销商竞相低价出货的态势,茅台和五粮液对经销商下发通报文件,要求经销商对零售价执行最低限价令。
茅台要求,53度飞天茅台的终端零售价不能低于1519元/瓶,茅台对3家低价销售和串货的经销商开出罚单,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并扣减20%保证金、提出警告。
2013年1月17日,两家酒企相继自曝受到发改委反垄断调查,称将立即撤销上述违反《反垄断法》行为,并进行彻底整改,加强学习《反垄断法》。
据悉,上述两家企业主要是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按照相关规定,可罚其销售额的1%-10%。该案是《反垄断法》自2008年实施以来首次对国内白酒企业做出处罚,也是反垄断处罚金额最大的一次。
今天上午,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表示,发改委已注意到相关消息,但不清楚该消息从何种渠道流出,正在努力核实中。
截至发稿,贵州茅台和五粮液均未对被罚一事作出具体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