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龄童(资料图片) 中新社发 朱天羽 摄
昨日,北京一家网游公司蓝港在线发表声明称,将对六小龄童进行起诉,索赔名誉损失200万元。此前,六小龄童起诉蓝港在线在其网游作品《西游记》中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表演者权和商标权,索赔损失100万元、公证费2000元,并要求蓝港在线书面公开赔礼道歉。
辩驳
六小龄童:《西游记》本应让青少年从西游文化中,感悟生活的哲理和智慧。但如果出现孙悟空和白骨精谈恋爱,就不好了……
蓝港在线:希望老艺术家能够检讨自己的行为,停止对蓝港在线及旗下网游产品的攻击诽谤。
原创还是抄袭?
需借火眼金睛辨别
据了解,《西游记》是蓝港在线今年重点推出的一款大型网络游戏,这款网游目前已经过了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主管机关审查,从今年3月份开始进入商业化运营阶段。
成都商报记者获悉,该游戏上线前,蓝港在线曾邀请六小龄童(真名章金莱)作为代言人,但最终双方并未达成合作。
今年7月,六小龄童向法院起诉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六小龄童认为,蓝港在线的行为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表演权和商标权。六小龄童要求判被告公司停止使用其塑造的孙悟空形象,赔偿损失100万元,公证费2000元,并要求蓝港在线书面公开赔礼道歉。
其后,国内有媒体报道了此事,六小龄童也在他的新浪博客中撰文《我为什么要打官司》,讲述和蓝港在线接触的经过,并称,希望通过此案,让海内外的网民和观众都来关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
六小龄童在其博客中还贴出了两张图片,一张是电视剧《西游记》中,他所饰演的孙悟空造型,另一张是蓝港在线网游《西游记》中的孙悟空造型。
六小龄童在博客中还设置了投票环节,截至本报发稿前,共有2000多名网民参与投票,其中97%的网友表示,蓝港在线的宣传照与六小龄童版孙悟空形象非常相似。
蓝港在线昨日上午发表第一份声明,称网游《西游记》中的人物原画均为原创,创作蓝本来自于古典小说《西游记》本身,不涉及侵犯任何人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著作权、表演者权、商标权等。
为什么不为网游代言?
蓝港在线:“对方开价太高”
昨日,蓝港在线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公司7月份收到了北京西城法院发出的传票,才知道“美猴王”把他们告了。之所以事隔数月后才发出声明,是因为六小龄童在此期间在不同场合多次发表言论,对该公司的产品进行“攻击诽谤”。
据悉,六小龄童近日在接受某电视媒体采访时曾感慨,“《西游记》原本应让青少年朋友从西游文化的传统魅力中,感悟生活的哲理和智慧。但是如果网游产品导向出现一些问题,不是以寓教于乐的手段来做,例如孙悟空和白骨精谈恋爱或一起去游玩,这样就不好了!”这也是其之所以未给游戏做代言的主要原因。
“孙悟空并不是章金莱(六小龄童)先生个人的专利。”昨日下午,该公司发表第二份声明,措辞更为强烈地表达对六小龄童言论的不满:“我们尊重章金莱先生为传播古典文学名著《西游记》作出的贡献,但是我们也不愿意看到章金莱先生因为曾出演过电视剧《西游记》的孙悟空角色,就以此自居并到处对孙悟空的形象进行商标注册,并随意状告厂商所谓的侵权。我们希望老艺术家能够检讨自己的行为,停止对蓝港在线及旗下网游产品的攻击诽谤。”
蓝港在线相关负责人还认为,六小龄童之所以未接受为他们的网游代言,主要原因是“对方开价太高”。据其透露,双方从2009年初到2010年1月期间,曾多次接触讨论代言事宜,但六小龄童的要价却不断攀升“最初要价是至少前三年,每年100万……后来,六小龄童的哥哥(也是他的经纪代理)又提出,要加收20%的游戏运营收入分成。最终我们只好放弃请他代言的想法。”
我为什么要打官司?
六小龄童:促进知识产权保护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通过六小龄童的助理联系就此事进行采访,对方回复:“最近比较忙,这个案子还没最后确定,等有了结果再说,谢谢你们的关注。”
据了解,从1997年开始,六小龄童就在国家工商局陆续注册了20多个关于孙悟空的艺术形象商标,之后虽然有不少厂家也涉嫌擅自使用这些形象,但由于工作太忙,又很难联系上这些厂家,所以他一直以来没有太过追究。
六小龄童通过他的新浪博客发文《我为什么要打官司》表示,印象中过去好像这类知识产权的官司还没有打赢过,输赢对其而言不是很重要,但希望这个案子让海内外的网民和观众都来关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期待着法律公正的裁决,也希望每一个公民都能遵守国家的法律。
“我要不要出庭?”六小龄童在其博客中这样写道。在其博客中设置的一个投票环节显示,截至本报发稿前,共有600多名网友参与投票,其中93%的网友支持“美猴王”出庭。(许凤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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