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盗手机资料属违法
林峰怀疑手机和计算机泄密,若被人盗取手机数据并公开是否属违法?有香港律师表示,手机中的照片版权属拍摄者所有,若其他人未经拍摄者同意而取得照片并公开,属于侵权行为。但若两人属于亲密情侣关系,那又可算犯法?律师说:“就算是爸爸妈妈都一样是侵权。”
网友观点
有网友在微博发起对“霜峰”事件的看法调查(最多可选择两项),结果显示支持林峰的超过90%,BS潘霜霜的有30%,支持潘霜霜(不会吧)的有2%,而“林峰不也就一样吗(滚一边去)”的有3%。
撑峰派
●“唔好再搞林峰啦!”
●“林峰变林疯,潘霜霜是潘伤伤。疯,你伤不起啊!”
●“好鬼可怜。支持你。那位小姐.你何必做到这么绝情?”
●“香港媒体都是撑林峰,我都信他。”
倒峰派
●“林峰你终于认你偷吃唔擦嘴啦?之前媒体一直质疑霜霜,她帮你挡晒所有嘢,而你一直逃避责任,对你好失望咯!”
●“一个需要爱情,一个需要出名。一开始当然‘一拍即合’,最后却‘一拍两散’。”
●“食得咸鱼抵得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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