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5日电 台湾“联合报”援引韩国媒体报道,韩国当红女星黄静茵因违反代言合约,昨日被法院判其与经纪公司赔偿3亿韩元违约金。不少粉丝在获知判决后,忍不住为叫偶像大感不平,称法官是在刁难黄静茵。
报导称黄静茵日前因违约问题,被代言公司告上法庭,韩国中央地方法院昨日做出判决,认为黄静茵违反合约是事实,要求黄静茵与所属经纪公司,必须赔偿3亿韩元给代言公司。
据指出,该代言公司去年3月与黄静茵签订合约,并支付签约金1.5亿韩元,签约时间为6个月,在这段期间,黄静茵不能接拍其他公司同产品广告,但在合约期间内,黄静茵却又再接下另一家代言,因此被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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