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郝蕾告江苏广电总台一案近日执结,郝蕾亲自到法院领取了执行款30余万元,并当面向法官表示感谢。
2009年10月,郝蕾起诉江苏广电总台,称与其下属卫视频道新《永不瞑目》摄制组签约出演女主角“欧庆春”。拍摄过半时,被告以郝蕾违约为由解除合同,郝蕾请求法院判令江苏广电总台支付劳务报酬及合同损失共210万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江苏广电总台给付郝蕾劳务报酬30余万元,驳回郝蕾的其他诉求及江苏广电总台的反诉。双方均提起上诉。上级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原判。
判决生效后,因江苏广电总台未主动履行判决,今年1月4日郝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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