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5月9日电 香港歌星梅艳芳逝世已7年有余,其母亲覃美金就女儿近亿港元的遗产缠讼多年。覃美金一路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9日被法院驳回,再被裁定败诉。
梅艳芳在2003年12月因患宫颈癌去世,生前立下遗嘱,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遗产。当中订明其母每月可领取7万港元的生活费;赠送170万教育经费予其二哥及姐姐的儿女,供他们读书至大学毕业;以及将自己的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遗嘱还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
但覃美金质疑梅艳芳的遗产分配,此后在长子梅启明陪伴下,执着打起争产官司。她在2004年入禀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遗嘱无效,又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结果均被法院判决败诉。
现年88岁的覃美金面对终审法院的裁决,表示未有下一步打算。梅启明则称,会再寻求机会翻案。
梅艳芳遗产管理人的代表律师认为,裁决反映梅艳芳的意愿。
终审法院表示稍后颁发书面判辞,届时亦会公布讼费是否从梅艳芳的遗产中抽取。覃美金此前多次就梅艳芳遗产案提出法律诉讼,并由遗产支付诉讼费及律师费。
据悉,梅艳芳去世时留下价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的资产,近年随着香港房价上涨,其遗产至今被认定升值到港币近1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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