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是我认识多年的朋友,他现在那位美丽的太太,是很多年前我和他一起在深圳担任某次选美评委时,被他追回来的。
高晓松很长时间旅居美国,从北京去的圈中好友,都爱住他家,得到他的照顾。高晓松为人幽默、豪气、仗义、好玩,交游广阔,大家对他都有好印象。他的才华,就更不容置疑。
今年三月,香港影视博览会期间,我们还在亚洲电影大奖颁奖礼的后台碰过面,聊微博,聊他的新片《大武生》,还交换情报,彼此“关注”。
本来,一切都是好事,网络上开始报道《大武生》的花絮,他的导演生涯,让人期待。然而,世事难料,就有这样顺风顺水的环境下,居然发生了醉驾被拘事件。而那一天的所有北京报纸,大篇幅报道的,正是执法部门对醉驾进行刑拘处罚的第一天,高晓松闯的这个祸,刚好碰到刀口上。
吊销驾照五年,罚款四千,纵使高晓松坦白从宽,全程合作,但他依然难逃被判拘役6个月的命运。我问过熟悉法律的朋友,这表示高晓松将会失去自由。
高晓松的认罪态度被公认够担当,够男子汉。从事发到判刑的几天里,我们看到一个不退缩,不找藉口,不埋怨,不卑不亢,没有痛哭流涕,也不装作万分懊悔的被告人,恰如其分表示歉疚,发表铿锵有力的悔告宣言。
我们理解有关部门的用心,愈是名人,更愈要依法办事儿;但同时也藉此反思,醉驾的祸害我们完全同意,高晓松要坐牢也活该!但对其他的“罪行”,例如吸毒,拐卖儿童,利用特权欺凌弱小,贪赃枉法……法律面前,是否真的一视同仁?文隽(专栏作家资深电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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