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创作歌曲《黄土高坡》、《血染的风采》而出名的55岁音乐人苏越,20日站到了北京二中院刑事审判庭的被告人席上。检方指控,苏越以伪造的奥运演出合同,骗取多家公司及个人5746万余元,涉嫌合同诈骗罪。苏越表示认罪,称涉案都是因为“好面子”。本案并未当庭宣判。而公诉人卢楠在受访时说:“如果苏越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话,量刑应该是在无期徒刑的限度内。”
撰文 朱燕 新晨
骗取金额5700多万元
20日10时,苏越被法警押送进入法庭,他身穿一件浅蓝色T恤和休闲裤。法官对其身份进行核实时,苏越响亮地回答每一个问题。旁听席上,未见苏越的亲属朋友。他的前妻、87版红楼梦里扮演晴雯的女演员安雯,也未出现。
检方指控,2007年12月至2008年10月间,苏越虚构自己经营的太湖传媒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的资格,伪造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对外演出公司、浙江电视台、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等单位的多份虚假的《演出合同书》、《合同书》,以投资迎奥运巡演、筹借迎奥运巡演资金为由,与信怡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咨询分公司负责人、包头市兴华信用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及个人于某,先后签订多份《投资合作协议书》、《借款合同》等,骗取两家公司及于某5746万余元。随后苏越将钱款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公司经营。其间,他曾归还2902万余元。
去年3月,苏越被北京警方刑拘。
涉案款用于还巨额债务
“属实。”听完起诉内容,苏越回答。苏越称,自己的公司从2006年出现经营问题,到了2007年,因借高利贷等,总负债上亿元。
苏越坦承自己“好面子”,亏损的情况不愿意让股东知道,于是开始伪造演出合同,继续找人借款以及入股。于是,他做好虚假的奥运会巡演活动合同等,和两家公司及个人签约,向其投资、借款5000多万元。“我一开始想还,但是后来已经没有时间了(指被控制)。”苏越称。
据了解,被指控的5000余万元涉案款,苏越并未用来投资,而是用来偿还此前的巨额债务。苏越的律师称,苏越得到的款项,并未用于个人挥霍,其主观恶性不大,到案后,主动供述了警方未掌握的情况,希望法庭对其从轻判决。庭审最后,苏越表示愿意尽力偿还欠款。
但据了解,苏越目前身背多起欠款官司,其名下唯一一套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其银行账户也仅有100余元。
20日,庭审进行了7个小时,法庭未当庭宣判。
当庭自述
“现在想起来很荒唐”
在法庭上,苏越称,因为公司欠下巨额债务,从2007年,他开始铤而走险,用一些做过的,及想做而没做成的项目,去借高利贷。仅2006年、2007年的利息就付了六千多万,总负债上亿元。
“情况急转之下,我背着爱人将房、车都抵押,还把她多年积蓄用了。”庭上,苏越声音压得很低,“我和妻子已经离婚了,我把全家掏空了,不知道她以后怎么生活。”
“现在想起来,我觉得很荒唐。”苏越称,因为自负,虚荣心,想通过自己的办法去弥补这些亏损,最后害了家人,害了信任自己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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