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无线(TVB)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受贿及诈骗一案,昨日在香港区域法院开审。昨天早上约8时许,陈志云由王喜陪伴下抵达法院,陈志云面带微笑,表现轻松。案件预计聆审20日,最快可在7月下旬裁决。
该案共涉及三名被告,除51岁被告陈志云外,另两名被告为陈志云的前助手丛培崑以及63岁的电视广播营业部拓展主管陈永孙,其中陈志云及丛培崑被控去年7月及今年1月,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即陈收受11.2万港元作为参与《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等活动的报酬;另又指两人涉嫌串谋欺诈,即今年2月7日安排佘诗曼、杨怡、陈敏之、杨思琦、陈倩扬以义务性质出席“MaBelle呈献:志云情人节首选”新书发布会,但隐瞒MaBelle品牌向思潮出版社支付30万港元赞助费一事,使该五名艺人受骗而未获报酬。3人否认全部控罪。
据悉,陈志云已聘请资深大律师谢华渊等人,控方则将传召58名证人,包括邵逸夫妻子方逸华、电视广播集团总经理李宝安、副主席梁乃鹏、制作资源部总监乐易玲,艺人方面则包括黎耀祥、佘诗曼、杨怡、陈敏之、陈倩扬、杨思琦和叶翠翠等,而法庭为方便审讯,倾向将艺人证人安排在审讯尾段才出庭。(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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