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视现任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其前助理丛培昆及无线前市场及营业拓展主管陈永孙,涉嫌于三次无线活动中,串谋欺诈无线及行贿,涉案款达96.2万元,案件昨日在区域法院进行第二日审讯。陈志云等人被控五项罪名,但均遭否认。据悉,这宗涉贪案最少审理20天,各项罪名如果成立,其最高刑罚为监禁14年。 私呑艺人报酬 去年3月11日下午6时,陈志云等3人因涉嫌贪污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在指控中,陈志云及其前助理丛培昆被控串谋收受11.2万港币作为参与陈志云的节目《志云饭局》等活动的报酬。两人还涉嫌串谋欺诈,即安排佘诗曼、杨怡、陈敏之、杨思琦、陈倩扬以义务性质出席新书发布会,但却隐瞒了获得30万港币赞助费一事,使5名艺人受骗而不获得报酬。此外,陈志云还涉嫌收受贿赂房产、资产等,消息曝光后,立即引发TVB大动荡。 性取向成谜 在性取向方面疑云阵阵,一直是陈志云私生活的最大软肋。51岁依然未婚的陈志云,曾坦言自己半辈子从来没有正式的拍拖经历,坊间对于他“同性恋”的猜测从未停止。自爆出涉嫌贪污后,陈志云的私生活也成为焦点话题之一。据悉,陈志云于2001年8月以1200万元购入某复式单位,并与同性助理也就是案中被告之一丛培昆同居。据了解,在接下来的庭审过程中,控方将在庭上传召证人,大爆陈志云案发时的私生活丑闻。(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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