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艺人的工钱不高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但到底他们拿多少呢?日前在香港网络上流传出一份TVB艺人接单的价目表,当中更详细标明每项工作的收费,令TVB全台艺员身价被迫大公开。昨日香港同行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了这份合约曝光后TVB的反应,侧面印证了这份合约的可信度。从合约中可以看到已经离巢的黎姿价格最高,电视广告30秒也不过1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不过80多万,目前在TVB晋身为一姐的杨怡居然广告一年才18万港币,怪不得越来越多的TVB明星北上淘金,靠TVB那点钱哪里能够发财呢?
详尽披露
最近网络爆出这份TVB艺人合约名单中,包括有当红的林峰、陈豪、佘诗曼、陈法拉、杨怡、钟嘉欣、黄宗泽、胡杏儿等当家小生花旦,甚至属二三线艺员的朱慧敏、郭政鸿等人均被公开身价。而这份价目表收费内容也十分详细,如电影每组戏的收费,一个三十秒电视广告的薪酬,以至一年平面广告代言价格,短期平面广告的酬劳计算方法,甚至在香港或是离港出席商业活动或登台,唱几首歌收多少钱,均列得一清二楚,可信度极高。
TVB高层震惊
据香港同行透露,对于机密档案被泄露一事,掌管艺员部无线制作及资源部总监乐易玲大为震惊。根据档案上的显示日期推断,有关艺人的价目表,相信在2008年年尾所订立,充分反映他们当年的人气及身价。乐易玲表示这个会向警方报案,猜测可能是有人将档案泄密。
一位TVB员工看过名单之后向记者透露,“该名单是方便经理人帮艺人开价,公司大约隔几个月就会帮艺人核算价格价钱,计算方法参考该艺人最近走红与否,人气旺的就加价,如果没什么动静的就减价,不过硬性规定要根据这个表开价,有时候遇到内地的客人特别大方,会多收一些钱,如果是明星情侣档还可以打折,但公司规定都不可以超过原价的20%。
黎姿最贵
依据叫价内容,当年开价最高艺人,原来是已经嫁人和生了双胞胎的黎姿。2004年凭着《金枝欲孽》争赢视后,随即签约成为TVB旗下艺人。据悉当时是黎姿享有特权,可以向无线自定薪价,令其价码比无线替艺人所定的价钱,足足高出一倍有多,广告代言开价一百万,出席商业活动要九万,比起一姐佘诗曼和“吸金花旦”廖碧儿,还要高出接近两倍。据知情人士透露,黎姿当年有私人助手另外接工作,她开价虽高,但议价空间也很大。
林峰浮夸
至于经常自夸薪价过百万的林峰,原来全部都是浮夸,2008年《溏心风暴之家好月圆》已播出,林峰虽然大红但是痛失视帝,但此剧将他人气推向高峰,一时无两,但收费却相当“平价”,当时他每个电视广告只收三十五万,内地广告就收六十万,与所谓的一百万酬劳,仍有一大段距离。一位TVB工作人员透露,“其实林峰这两年加价好多次,加价幅度接近一倍,他的身价是所有小生中最高的,但是工作量却没有陈豪多,换言之陈豪也是吸金王。”
廖碧儿和陈豪一同吸金
陈豪和廖碧儿这对过气绯闻情侣,在2008年期间确实有价兼有市。两人经常以情侣档赚钱,陈豪是芸芸小生中叫价最高,至于廖碧儿也不愧是当年的“TVB金蛋”,价钱比佘诗曼还要高。
但随着廖碧儿飞甩陈豪搭上林忠豪,形象及出场费一路下滑,由五万五减至两万元以下都无人问津,反而陈豪新欢陈茵媺有恋情有噱头,由原本一万六急升至约四万,加幅超过一倍。 而黄宗泽同胡杏儿的叫价只属中等,但两人以情侣档出现,估计酬劳便会加30%以上。
内地挣钱是王道
越来越多的TVB明星到内地淘金,片酬也开得比香港高出几倍,就拿佘诗曼来说,这份表中,佘诗曼一年电视代言费用才25万港币,她刚刚签约内地经纪公司,签约费就高达千万。所以越来越多的TVB艺人离开香港北上淘金。针对TVB片酬过低,导致旗下艺人纷纷“北上淘金”,传言TVB大闹人荒。TVB高层梁家树前日在北京就此回应说,“像欧阳震华等演员只是不签长约了,我们只是换了一种合作方式,他们每年还是会回TVB拍一定数量的戏。”梁家树同时承认,内地演员片酬越涨越高,是TVB演员选择离开的重要因素。他表示,TVB正在尝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演员片酬。 (记者 张晓禾)
TVB艺人合约前7位(部分)
黎 姿 100万港元/年(电视广告)
陈 豪 40万港元/年(电视广告)
廖碧儿 38万港元/年(电视广告)
林 峰 35万港元/年(电视广告)
郭晋安 32万港元/年(电视广告)
林保怡 30万港元/年(电视广告)
佘诗曼 25万港元/年(电视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