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无线电视(TVB)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贪案日前在港宣判,陈志云被当庭释放。法官裁定,陈志云、其前助手丛培昆、无线电视前营业及拓展主管陈永孙3人涉及与无线有关的5项控罪全部不成立,当庭释放。
成功脱罪的陈志云在受访时没有说太多,只是点名感谢多次陪伴他出庭的好友王喜和无线电视董事总经理方逸华等。
对于此结果,无线前天发表声明表示,尊重陈志云一案的裁决,强调公司运作一切如常,没受任何影响。
无线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表示,陈志云的一切工作将照常开展,将继续管理节目制作、外事部、新闻部的工作。至于陈志云会否重新接触艺员事务,曾醒明表示这还需要看公司的进一步安排。
在此案中,被告人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其前助手丛培昆、无线电视前营业及拓展主管陈永孙,分别被指控5项罪名,最高刑罚可达监禁7年。
涉案的3次商业活动包括2009年“翡翠歌星贺台庆”、陈志云新书《志云14.2首选》推介会以及“奥海城全城狂欢迈向2010”除夕倒数活动。虽然外界一度盛传陈志云等被判有罪的机会很大,但法院最终裁定3人全部罪名不成立。
链接·艺人反应>>>
陈志云作为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和香港众多艺人关系密切。他获释后,很多艺人表示“慰问”。
李克勤:作为朋友很替陈总开心,要对方请吃饭庆祝一下,又觉陈总口才好,若再主持节目对观众是好事,陈总是聪明人,应该会有打算和计划。
容祖儿:事件扰攘多时,终告一段落,希望陈总尽快再投入工作,迟些会约吃饭庆祝一下。
商天娥:之前很关注他的事,大家是同事,陈志云没事就好。
马国明:之前公司叫陈志云复工,就表明他没事,相信法庭的裁决,我想不需要短信慰问,如果在公司见到再问候他吧。
事件回放>>>
2010年3月11日:陈志云等五位无线职员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有传是无线内部人士主动向廉政公署举报陈志云。陈志云之后被保释。
2010年3月18日陈志云召开记者会,发言称“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2010年9月16日陈志云等三人正式被香港廉署起诉。
2010年11月16日:陈志云复任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但暂不负责艺人管理。
2011年6月21日:涉贪案正式开审,陈志云等三人均否认控罪。
2011年6月22日至7月15日:法庭传召数十位控方证人作供,声称三名被告人共五项控罪表面证据成立。
2011年7月25日、26日:控辩双方结案陈词,陈志云方的结案陈词达到79页,称陈志云才是此案的“受害人”。
2011年9月2日:法院宣判,撤销三人全部五项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