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雨绮合约纠纷案非公开审理
记者 林艳雯 实习生 孙青
昨日上午,张雨绮与东家星辉公司的合约纠纷案,在上海长宁区法院开庭审理。而当本报记者到达法院,准备进入庭内旁听时,却吃了“闭门羹”。之后法院办公室的曾主任解释道:“张雨绮本人以保护隐私为由,向法院申请非公开审理此案”,因此,审讯的详细过程尚不得而知。
本报记者在昨日上午八点三刻赶到长宁区法院。当记者在安检处登记身份证,准备进入3121法庭旁听时,却被告知该案件并不允许旁听。而安检处的工作人员解释道:“只允许原告和被告两方进入。”
长宁区法院办公室曾主任亲自出面,向记者解释道:“张雨绮本人以个人隐私为由,向法院申请,转为非公开审理。并且张雨绮本人并未出席。”至于详细的审判过程和周期,曾主任说道:“今天是双方律师进行答辩,而案件的审判结果最快三个月出来,晚的话,六个月甚至更晚都有可能。”
昨日,记者在法庭外遇到为张雨绮一方的实习律师,但对方却对案情三缄其口。之后,记者数次致电星辉公司的工作人员魏达深,以及张雨绮在星辉公司的经纪人Wennie,欲向其询问昨日审案的具体过程时,对方的手机均无人接听。而另一方张雨绮现任的工作人员回应道,他们并不会介入官司,最多只是了解一下案情的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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