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已淡出公众视线的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重新成为舆论焦点却是因为与妻子于红伟的离婚案。
这起“名人家私”,坊间早有传闻,但在本月15日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前,双方当事人均未正式面对媒体,提供事情原委和细节。
对簿公堂后,家事曝光,当事人和各自律师接受记者采访,讲述内情纠葛。疑有“第三者”、财产纷争、孩子,每个不幸婚姻要面对的,方宏进和他的家庭,都在面对。感情消散后,白热化的财产之争,成为婚姻的句号。
前天,方宏进的“妻子”于红伟说,对于12月15日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她将提起上诉。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判定婚生女方贞由母亲于红伟抚养,而婚姻存续期间的200万元债务由方宏进独自承担,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个判决,于红伟有几点不满,她要求将女儿每月的抚养费由1800元提高到一万元,同时,由于方宏进有“小三儿”严重伤害了她和女儿的感情,她要求法院不给方宏进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
官司的另一当事方方宏进也通过他的律师表示,自己并不认可法院判定的“过错在自己一方”,要上诉洗清有“第三者”一事。
2003年9月,方宏进从央视跳槽到东方卫视,于红伟带着女儿跟着到了上海。她说,本来东方卫视聘请方宏进的时候,承诺给她也在台里解决工作,但后来方宏进没有和她商量就单方面推掉了。这让她怀疑丈夫故意避开自己,“他这人比较花心,不让我和他一起工作是为了自己方便”。而方宏进则说,结婚后于红伟经常过度猜疑、无理取闹,导致他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于红伟对丈夫“花心”的指责,与一份方宏进手写的保证书有关。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中显示,2006年6月13日,方宏进曾给妻子写下一份《保证书》,内容为他此前两天曾与一名复旦大学女生梅某发生不正当关系,“以前也发生过,被妻子发现”,“我保证今后不再和任何其他女人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忠于妻子和家庭……”于红伟说,这份保证书是她在发现丈夫与女大学生开房后,方宏进写的。对于这份《保证书》所述事实,方宏进称并未发生,写保证书是因为在此期间他正在做直播,工作非常繁忙,妻子总是怀疑他与别人有不正当的关系,他出于无奈才写下的。保证书内容都是于红伟口述的。
今年2月,海淀法院复兴法庭曾进行过一次调解。于红伟认为双方有调解可能,向法院申请撤诉。
但此后,方宏进起诉离婚,要求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方宏进说,在庭前调解中,他提出想要女儿的抚养权,于红伟承担她该承担的抚养费。但于红伟不同意离婚,提出要孩子,并让他负担高额的抚养费,财产都归她。由于双方要求相差太远,无法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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