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已淡出公众视线的前央视主持人方宏进,重新成为舆论焦点却是因为与妻子于红伟的离婚案。
这起“名人家事”,坊间早有传闻,但在本月15日海淀法院一审宣判前,双方当事人均未正式面对媒体,提供事情原委和细节。
对簿公堂后,家事曝光,当事人和各自律师接受记者采访,讲述内情纠葛。疑有“第三者”、财产纷争、孩子,每个不幸婚姻要面对的,方宏进和他的家庭,都在面对。感情消散后,白热化的财产之争,成为婚姻的句号。
前天,方宏进的“妻子”于红伟告诉记者,对于12月15日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她将提起上诉。
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判定婚生女方贞由母亲于红伟抚养,而婚姻存续期间的200万元债务由方宏进独自承担,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这个判决,于红伟有几点不满,她要求将女儿每月的抚养费由1800元提高到一万元,同时,由于方宏进有“小三”严重伤害了她和女儿的感情,她要求法院不给方宏进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
官司的另一当事方方宏进也通过他的律师表示,自己并不认可法院判定的“过错在自己一方”,要上诉洗清有“第三者”一事。
于红伟的代理人、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的王杰主任告诉记者,此次提起上诉共有5条诉讼请求,其中4条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于红伟主张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的一套房产、朝阳区崔各庄乡的一套房产、天津河西区方宏进已过世父辈的两套房产以及方宏进持有的哈尔滨欧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等,要求法院二审改判这些房产及股权归她所有。于红伟认为,方宏进是离婚的过错方,其对婚姻不忠实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她和女儿的感情,因此要求不给方宏进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她认为方宏进另有房屋和大量存款,但未能拿到证据。
对于于红伟的上诉请求,方宏进未予回应。方宏进的代理律师王文彬说,接到一审判决后,方宏进对其中自己“有过错”这一块是不认可的,庭审中也明确提出,是迫于于红伟对他正常生活和工作的干扰,无奈之下为了平息事态写的保证书,完全不认可保证书内容的真实性。至于分割财产,王文彬说,由于此前开庭时方宏进寄希望于调解,并没有准备这方面的证据,上诉后将增加新证据,一切以最终递交的上诉状为准。
-故事回顾
案卷材料显示,于红伟比方宏进小11岁,两人1992年相识,1994年结婚。于红伟告诉记者,当时只有20岁的她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方宏进。“我跟他恋爱时,他跟我说我是他第一个恋人。”相识两年后,两人在深圳登记结婚,开始了这段长达17年的婚姻。
于红伟说,他们结婚时方宏进已经离开深圳大学,在央视做一名普通记者。1995年她生下女儿,在天津的公公婆婆家坐月子,发现了方宏进和一个女人的照片以及一份离婚协议书,这才知道受了骗,考虑到女儿已经生下来了,于红伟便原谅了丈夫。1999年,方宏进开始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的主持人,并小有名气。
“保证书”的罗生门
2003年9月,方宏进从央视跳槽到东方卫视,担任总策划、《看东方》栏目总制片人和《中国经营者》特邀主持人等,于红伟带着女儿跟着到了上海。她说,本来东方卫视聘请方宏进的时候,承诺给她也在台里解决工作,但后来方宏进没有和她商量就单方面推掉了。这让她怀疑丈夫故意避开自己,“他这人比较花心,不让我和他一起工作是为了自己方便”。而方宏进则说,结婚后于红伟经常过度猜疑、无理取闹,导致他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海淀法院的一审判决中显示,2006年6月13日,方宏进曾给妻子写下一份《保证书》,内容为他此前曾与一名复旦大学女生梅某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于红伟说,这份保证书是她在发现丈夫与女大学生开房后,方宏进写的。
对于这份《保证书》所述事实,方宏进称并未发生,写保证书是因为在此期间他正在做直播,工作非常繁忙,妻子总是怀疑他与别人有不正当的关系,他出于无奈才写下的。保证书内容都是于红伟口述的。
不断发生财务纠纷
2006年,方宏进离开东方卫视,下海创办公司。按照方宏进的说法,公司是他和于红伟在北京注册的,因为他当时在电视台,不能出来做法定代表人,因此他占了40%的股份,于红伟占60%的股份,是法定代表人,管着公司财务。但让方宏进不满的是,“公司有钱时她就把钱提出来变成家庭财产,没钱了就不管了。”所以后来公司陆续欠下了一些债务。而于红伟则称,方宏进是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着拿了她的身份证注册了两个公司,同时模仿她的笔迹伪造了委托书来运营公司。
方宏进说,他父母去世后,在天津留下两套面临拆迁的旧房产,他哥哥嫂子在住。因为自己比哥哥家的生活条件好很多,他就想放弃这两处房产的继承权,但是于红伟却坚决要求继承,甚至让他到法院起诉亲哥哥,要求法院拍卖房子,平分房款。“这就意味着把我哥哥一家赶出家门,触犯了我的道德底线。”
方宏进说,由于和妻子感情急剧破裂,没办法在上海继续待下去,当时又正好有一个媒体想挖他过去,他在2007年11月底离开了家。“基本等于净身出户”。而于红伟的说法则是,方宏进抛下她和女儿离家出走,打手机关机,除了收到一条“我们离婚吧!”的短信,他失踪了四年没有出现,也一直没有给过女儿生活费和教育费。
对簿公堂争夺财产
2009年10月,方宏进的广告公司因为与河北华龙公司产生经济纠纷,被河北隆尧县警方网上追逃并拘留。方宏进被取保候审。去年年底,于红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方宏进离婚,并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很大一部分还没有完全查清,无法确定财产的具体数额。
今年2月,海淀法院复兴法庭曾进行过一次调解。于红伟认为双方有调解可能,向法院申请撤诉。
今年12月1日,此离婚案再次开庭,因涉及当事人隐私不公开审理,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几天后,一名叫“萌杀之”的微博网友,以方宏进之女的名义发出大量微博,指责方宏进抛妻弃女、拒付抚养费,引起舆论关注。
对于微博上的指责,方宏进称,女儿还是未成年人,因此“不需要对言行负责”,他怀疑女儿是受他人唆使,并在接受采访时希望女儿不要成为他们夫妻恩怨的“炮灰”。于红伟说,12月15日的一审判决结果她没有告诉女儿,方贞是在媒体上看到了报道才得知的,她表示能理解母亲的艰辛和不容易,“无论如何我都会支持您的”。
而对女儿,方宏进也心存愧疚之心,在法庭上表示“以后我会额外给女儿一些”。 王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