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春晚罗大佑拒绝谢幕 称不知合约具体条款
资料图:2012年1月2日晚,罗大佑时隔十年之后再度回到南京,在奥体中心体育馆举办“法国乐朗”罗大佑“恋曲2100”个人演唱会。中新社发 泱波 摄
各地卫视的春晚大战即将拉开帷幕,吸引眼球的除了精彩的节目和表演嘉宾外,还有一些台前幕后不愉快的“事件”。日前,网上曝出台湾歌手罗大佑参与录制安徽卫视春晚时,与主办方产生分歧。主办方以签订了合同为由,要求罗大佑参加录制结束后的谢幕环节,而罗大佑则拒绝谢幕,双方为此发生争吵。针对罗大佑方面关于“罗大佑并不知道合约的具体条款”,安徽卫视方面回应称:他们很少跟港台艺人直接签订协议。
事件还原
罗大佑离去,遭安徽卫视阻拦
日前,罗大佑录制安徽卫视春晚时,与主办方产生分歧。关于此事安徽卫视春晚导演李欣回忆称,“请嘉宾前,我们与艺人都是签了合同的,合同里也有参加最后谢幕的条款。1月7日春晚录制,罗大佑演出结束后,忽然提出要提前离开。”
“不知道他们从哪里调来了一辆车,准备乘车离开。我们门口的保安,见到发生吵闹就过去阻拦。”李欣告诉记者,负责春晚的总监不断与罗大佑方面协调,“我们合同上是明确规定的。可以现在就把合同调出来看。结果他们就发怒了。”李欣说,“罗大佑的经纪人甚至还说出‘罗大佑到哪都不谢幕’等话语。最终,为了不影响演出的正常进行,总监同意让他们先行离开。”虽然事件已经过去,但是李欣告诉记者,“我们将保留申诉的权利,并希望他们能公开道歉。”
双方回应
晚会与艺人间无直接合约
罗大佑经纪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安徽卫视春晚所签合约是单方合约,是与促成此次演出的中间人签订的,而中间人和罗大佑之间没有合约。所以罗大佑并不知道合约的具体条款。在彩排的时候,安徽卫视告知罗大佑方面,演出结束后要参加谢幕环节。但因为罗大佑的节目排在第7位,比较靠前。所以,罗大佑在正式录制前已经向安徽卫视表示,不接受此项(谢幕)安排。因为,他和工作人员不想等到节目录制结束后再谢幕离场。
对于合同中间人一说,李欣解释,“作为晚会来讲,我们的制片部门很少跟港台艺人直接签订协议,我们一般都是和大陆负责港台艺人演出的经纪公司签订协议,而且我们选择的都是正规的经纪公司。”关于签订的合同中乙方是谁,李欣说,“应该是负责罗大佑大陆代理的经纪公司。”而至于合同签订的具体细节,李欣则以不清楚制片部门这一块的事情为由拒绝详谈。 本报实习记者周浩 长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