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童星"伤不起" 小小彬常旷课王欣逸12岁就恋爱
台湾童星小小彬因为一场逼真的哭戏,引发大家对于童星权益的关切,虽然导演朱延平澄清没有虐童拍片,但是大家不要忘了,小小彬只是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常年拍戏、上通告、接广告代言,难免会影响其身心的健康成长。近日,台湾新科“立委”王育敏、江启臣就大声疾呼,希望针对不同年龄层的童星制定不同的工时标准,避免“小小彬们”年纪轻轻就“过劳”。
买车又买房 童星很忙碌
2岁就出道的小小彬演技了得,说哭就哭,要笑就笑,不仅人气一路飙升,身价也堪比当红明星。在5岁的时候,小小彬便靠着接连不断的偶像剧、广告和代言等邀约,短短一年收入达到800万元(新台币,下同),爸爸小彬彬为了让儿子住得舒服,于2010年6月砸下700万元买了新房和一辆百万的轿车,再花240万元进行装修。买车买房,这些连大学毕业生都很难实现的理想,小小彬已经做到了。
而小小彬的亲弟弟迷你彬,去年在大陆拍戏“淘金”,演出央视的电视剧,40集就有约300万元进账,拍完更还有三部片约,部部都有7位数。
台湾唱片史上最年轻女子团体组合大小姐,由2位10岁左右的可爱女生组成,甜甜的歌声、古灵精怪的模样让人一看就惊呼 “好可爱”,大小姐赚钱虽然没有小小彬多,但在晚会演出上却是“当红不让”,这两年不仅可以在湖南卫视等春晚中看到她们的身影,甚至在厦门举办的海峡论坛上,也能看到她们登台献艺。
下水又玩火 辛酸谁人知
演戏是个辛苦活,明星展现出来的是光鲜亮丽的一面,但背后的艰辛只有经历了才知道。台湾“立委”王育敏关注童星的生存状态很久了,她发现,为了达到戏剧性效果,剧组常常让儿童身陷危险的环境中,例如在10℃的低温下,让6岁的童星下水去演要溺水的镜头;或者为了求刺激的效果,让孩子穿梭在连续好几个爆破点,跟着大人一起逃命;更有小童星搏命演出,在火场中奔跑,这种场面在电影中屡见不鲜。
虽然在片场,剧组都会做比较周全的准备,但是大人尚且有风险,更何况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儿童呢?在台湾,还曾经有男童为了拍一场追逐火车的戏,遭到火车辗伤脚骨的案例。
这种都是为求剧组的效果,但是很显然,忽略了孩子的人身安全。”王育敏说,现在在台湾有一个现象,越来越多的影视剧喜欢运用孩子去拍戏,包括以前台湾的本土戏里面,会因为孩子的表演很突出,不断地加他的戏,甚至让小孩子上不合时宜的综艺节目,拍“抓小三”等超越年龄的广告。
旷课加早熟 教育受影响
去年8月30日,小小彬上学第一天就缺课,曾经引起岛内媒体的广泛关注。据悉,当时爸爸带他去北京工作,因为疏忽,记错开学日期,而且原订返台的经济舱没有座位,还是多花钱搭乘商务舱才顺利抵台,赶上第二天上学。
学业与演戏相冲突,是童星们无法回避的问题。去年因为演出《夜市人生》爆红的台湾童星刘羽谦,由于学校在台中,为了赶戏常请假,曾创下40多天没到学校上课的纪录,校方甚至干脆建议他转学。
如果说童星因为工作忙,请假旷课还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因为缺乏正常的教育而做出早熟的行为,则常常让人觉得惋惜。出演过《海豚湾恋人》、《绿光森林》等片的台湾童星王欣逸,在12岁时就与14岁的女粉丝谈恋爱,甚至在网上玩视频脱衣游戏,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台湾影视经纪人欧修智告诉导报记者,对童星而言,最让人担心的是他们的教育问题,有些童星太早熟了,在他看来,童星至少要念书念到专科以上,才能有一个比较健康的心理状态来面对复杂的演艺生态。
禁童星过劳“立法”要先行
为了保障童星的权益,日前,曾任台“新闻局长”的新科“立委”江启臣在记者会上指出,尽管“劳基法”对童星工作时间有所限制,但依法每天竟可工作到8个小时,假日不得工作,这会让童星在上学时间外还得工作8小时,导致童星在非假日“过劳”。
“立委”王育敏也提出可以参考美国和日本的做法。以日本为例,15岁以下童工的工作时间,包括学校上课时数,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而美国加州政府对于6岁以下孩童从事娱乐表演活动,则依据孩童身心发展的不同阶段,例如6个月大的婴儿,每天只能在镜头演出20分钟,最多只能在工作现场待2个小时,也不能在超过100烛的灯光下超过30秒,以免对幼小孩童的视力造成伤害。
王育敏说,有些家长在孩子成名后,会以经济来考量,而忘了顾及童星所真正需要的东西,“这部分已经可以在台湾看出端倪了,现在虽然不是多数人,但不能因为少数人就不关心,立法应该走在前面。”
记者 杨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