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赵之争"升级 赵文卓称有充分证据不怕上公堂
进展
有充分证据,不怕对簿公堂
赵文卓回应甄子丹声明
18日,甄子丹首次回应纠纷,称欲起诉赵文卓诽谤。昨日,赵文卓现身某网站接受采访,称自己手握充分证据,不怕对簿公堂。
针对甄子丹的声明,赵文卓说:“我讲的话都有人证物证,双方来往的邮件包括我们探讨剧本的时候有七八个人证,甄子丹亲自跟我说的,他要求改剧本。他如果说我诽谤,没关系,那我们对簿公堂,大家呈出所有的证据。”
赵文卓透露,最早签约时片名不叫《特殊身份》而是《终极解码》,原本是成龙监制兼主演,甄子丹、赵文卓联袂加盟,后来剧本转让,甄子丹接手,导演、监制等主创易人,故事、人物角色也发生改变……一系列纠纷从此展开。
佐证 记者从一名知情人士处得知,《特殊身份》剧本的确经过多次辗转才到甄子丹手上,“这个项目蛮复杂,好像转了很多手,然后甄子丹背后有个大老板,有一笔钱给他。之后甄子丹带来导演霍耀良,他们在拍《大闹天空》时玩得很好。这件事说到底是‘人事关系’,你看演员配搭,有很多人事关系”。
甄子丹与赵文卓之争,发展到现在已经非常清晰,根源就在剧本转让。
因为剧本转让,甄子丹接手《特殊身份》后,主创、故事、角色都发生了改变,赵文卓不满,选择退出……进而引出两人口水之争。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剧本转让在圈内非常普遍,影评人云飞扬说,“现在一部电影从头到尾什么都不动反而不正常了”。
在制片人关雅荻看来,如果这一过程在遵循程序、尊重合同的基础上进行,就不会横生枝节。
李芳明 长沙报道
现象延伸
剧本转让很普遍,关键看协调
在华语电影圈,电影项目转手现象称为剧本版权转让,制片人关雅荻告诉记者,电影项目本身就是商业交易,可以自由转让,这在如今是很正常的事,只是演员在这一过程中只能被动地去选择。
原因:理念不合、资金链断裂
为何会如此普遍呢?关雅荻说:“分多种情况,比如导演在拍摄时想法有变,再者与投资方想法不统一,又或者拍着拍着没钱了等等,都会导致剧本版权转让。”关雅荻补充称,剧本版权转让与演员纠纷没有因果关系,因为这本身就是一种商业交易,有问题出现,也只是执行环节上的疏漏,“一般电影剧本出来后,通常会去版权局注册登记,然后要到广电总局电影局备案拍摄,如果中途出现剧本版权转让,要求制片方拿着转让合同去电影局撤销之前的项目,重新备案。只要在转让交接时工作做好,认真点、专业点,就不会有太大问题。”
解决:关键是剧组的协调能力
影评人云飞扬认为,随着现在合拍片越来越多,一部电影有多个出品方,这让剧本版权转让变得非常普遍,“现在许多制片方投资电影大多都没信心回收成本,所以几乎找不到一部电影是一家电影公司做的了。出品方多了之后,一旦遇到创作理念冲突,会出现电影项目转到别家电影公司去做的情况。”在云飞扬看来,如果想在交接工作时尽量避免出现问题,“关键得看剧组怎么去协调了”。
案例·《山楂树之恋》
换来换去
闹得很不愉快
制片人关雅荻还给记者举了一个剧本版权转让的案例。“当时电影《山楂树之恋》就是这样的情况,原本导演尹丽川从原小说出版人张小波手里买来之后,便马不停蹄开始张罗搭建剧组,后来投资方新雅迪传媒因为一些原因把《山楂树之恋》剧本版权卖给了美锦影视,但后者拿到项目之后,并不希望尹丽川来执导这部电影,所以用各种方式给尹丽川赔了钱。对尹丽川来说,这件事伤害很大,后来,美锦影视先后想找陆川等其他导演,未果之后,最后才联系新画面找到张艺谋来合作。可以说,像这样换来换去,最终会闹得很不愉快。”
[事件回顾]
1月19日 《特殊身份》在京举行开机发布会,赵文卓称非常期待与甄子丹合作。
2月27日 港媒报道赵文卓对剧本不满罢演并拒接通告。
2月28日 赵文卓经纪公司发表声明,称罢演报道不属实,并保留法律追诉权。
2月29日 《特殊身份》发声明称赵文卓因与剧组整体创作理念不合,双方决定中止合作。
3月1日 赵文卓声明称中止合作决定系《特殊身份》剧组单方面作出,他与经纪公司并未同意。
3月4日 《特殊身份》发表声明指赵文卓每日住宿费达53000余元,甄子丹就剧本改动曾与他沟通但被拒。
3月14日 赵文卓接受采访反击,控诉甄子丹耍大牌导致剧组损失。
3月18日 甄子丹发表声明,称欲起诉赵文卓诽谤。
3月19日 赵文卓接受某网站采访,称自己不惧怕对簿公堂。
剧本先封存,演员不知情 转让时不至于产生纠纷
[对比·香港]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担任过多部香港电影制片人、导演、监制的吴思远说,剧本版权转让的现象在香港电影圈也不稀奇,是经常有的事,当年的《无间道》就是这样,很多投资方看了剧本之后都没兴趣,最后转来转去才到刘伟强手里。
吴思远说:“电影剧本就跟作品一样,很多情况下是一个编剧写好之后到处找投资方兜售,有人要就拍成电影,没人要就转来转去,但问题是,你的剧本在转来转去的过程中手续是否搞清楚了。”
据吴思远介绍,在香港,一般而言编剧把剧本写好之后可以在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进行登记,编剧先填一张表,然后通过邮局用挂号信的方式把剧本寄到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这样一来剧本就被封存起来了,与剧本不相关的人是不能打开来看的,即便是过了几年有效期之后,编剧如果愿意可以续约继续封存。如此举措,可以让剧本版权转让时减少泄密的风险,演员不知道角色设计,转让时也不至于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