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的盛宴"违规参加电影节? 曝是否过审仍无消息
陆川。(资料图)
7月25日,一直备受瞩目由陆川导演执导聚集了吴彦祖、刘烨、张震等巨星的大型战争历史片《王的盛宴》又有新的消息爆出。该片的官方微博公布《王的盛宴》已经确认入围第37届多伦多国际电影节。这无疑让一直过审“卡壳”的片方犹如打了一剂强心针,记者在采访后获悉,片方对于该片是否已经过审仍未给出肯定答复,陆川最终是否能携主创赴加暂时也还是未知数。
影片过审波折重重 参展能否成行还未知
《王的盛宴》自2011年11月杀青后,上映日期曾定档暑期。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过审而迟迟未能与观众见面。导演陆川曾发表“我什么也不能说,我说了可能下半年也不能上映了”的无奈回应。片方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导演现在仍在继续积极的修改影片,送审的修改版还未得到任何回应,而昨日收到的多伦多国际电影节的入围确认函还是令川制作的整个团队信心倍增。
虽然入围关注度颇高的多伦多电影节,《王的盛宴》却同样遭遇了年初《白鹿原》的尴尬:在是否过审还未公布的情形下,就参与国际性质的电影节。这无疑让陆川陷入一个是否“涉嫌违规参赛”的难题当中。为此,记者特别联系上片方的负责人李北北,她表示,电影确实是入围了,但是现在是否过审还在等投资方的消息,所以还不能确定多伦多之旅能否成行,哪几位主创能过去。
记者随后致电投资方星美国际的相关负责人王小姐,她表示:“确实在等消息,但是不存在涉嫌违规参赛的事情。因为之前他们一直与广电总局有很好的沟通。”
《王的盛宴》过审成谜 违规参赛将受禁拍处罚
对于未过审就送展国际电影节是否违规一事,记者也致电广总局电影管理局外宣处的相关负责人求证,对方表示:“未过审的影片确实不能送到国外参赛,那是肯定的。”但对于《王的盛宴》一片是否已经过审,就并未给出任何回应。
记者了解到,从2002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电影管理条例》里明文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提供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将被没收违法参展的影片和违法所得,同时违反条例的个人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
娄烨违反条例曾被禁拍5年
2006年,娄烨的《颐和园》违规参赛戛纳电影节,娄烨和制片人耐安各被处以5年内不能拍摄电影的重罚,同时该片被禁映。
相关电影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实行电影审查制度。
未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的电影审查机构(以下简称电影审查机构)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第六十一条 未经批准,擅自举办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或者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参展的电影片和违法所得;违法所得2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违反本条例,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发行业务,或者擅自举办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或者擅自提供电影片参加境外电影展、电影节的,5年内不得从事相关电影业务。记者:陈希